摘要

农民经济是一个依赖于所处生态系统生产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实体,其基本模式及演化规律无疑是一个错综复杂而又富有争议的问题。本文以东北近代农业经济为样本,致力于探讨特定生态系统中农民经济模式所存在的对应共生关系,以及生态变迁与农民经营理性、农村经济秩序之间的互动影响。

本文从农民可利用资源数量上的变化角度出发,将近代东北农民所处的生态系统划分为三个诠释农民与自然环境互动关系的层面:环境生态、权力生态、技术生态。环境生态所包含的是自然环境直接与农民经济构成影响的层面。近代东北地区的移民多来自该地区南部的山东和河北等省,因此该地农地开垦的过程在时间和空间上遵循“先南部后北部”的顺序。在很多开垦时间较长的地区中均出现了相当大的生态压力。首先是“人地关系”日益紧张。随着移民的大量涌入与人口迅速的自然增长,在东北的很多旧垦区中不但可耕地早已开垦殆尽,人均耕地面积亦出现很大幅度的下降。其次,持续耕作过一段时间的耕地一般都由于长期施肥不足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地力损耗。很多农田在经营了30—50年以后,土地肥力仅能维持原来一半的亩产量。再次,森林的大面积砍伐加速了水土流失,进而导致频繁的水灾或严重的土地沙化现象。所谓权力生态可以理解为权力对自然资源的获取和支配,是权力存在于一定生态系统中并确立以资源掌控为主的生态价值的行为系统。东北地区的资源流动虽然看似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实际却从未超越权力的维系,市场机制在近代东北地区农村中扩张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权力通过市场逐步深入获取资源的过程。它不仅包括直接依赖政治权力的显性手段,也包括依赖经济权力的隐性手段。东北的生态资源通过由权力控制的市场被逐步输出,且得不到有效的补偿。在市场化不断扩张的过程中,东北农村一直处于一种资源上被压榨的地位,权力通过市场中资源的传递实现了贫困的传递。就近代东北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而言,市场机制的扩张,不应仅仅被看做农民通过出售农产品获得收益的过程,同样也应被看作农民资源掌控权力流失的过程。技术生态则强调近代农业技术与当地固有的自然环境与资源状况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仅应留意近代技术对地区自然环境和资源利用效率可能引发的改变,同样也应该考虑当地资源、自然环境对近代技术的适应或承受的情况。事实上,东北地区农民没有在资源上承受引进足够的现代技术以从根本上改变其资源利用效率的能力,很多国外研制的机械设备也根本不适合当地的自然耕作条件,因此,东北农业当时并不具备通过引进近代技术走上一条良性发展之路的能力。

总的来看,东北地区农民所面对的生态压力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增大。生态压力的改变所引发的生存问题又影响着农民的行为理性,使之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去组织其生产、销售、消费等经济行为。在人均拥有大量肥沃耕地的东北新垦区,大多数农场在经营中必须依靠雇用劳动力来缓解劳动力不足对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雇工并非在该地农民家庭之中仅仅起辅助作用,而是作为一种常备的劳动力投入农家生产之中。由于劳动力的稀缺,雇工工资在新垦区要比其他地区高很多。出于节约雇工成本的需要,很多大型经营农场主倾向于采用节约人力的浅耕法、减少中耕除草的次数、降低肥料施用量和施用次数等粗放型农法,并将所雇用的劳动力与农具、肥料等生产要素粗放地投入农业生产之中,借此提高劳动力生产率并实现收益的最大化。这种经营方式显然是农民自发地通过调节生产中的要素投入数量以追求获利性动机的表现。在作物的选择上,此类经营农场倾向于遵循市场价格的信号,在农场中尽最大可能地种植货币收益较高的农作物,并在市场价格最为有利的时候卖出农产品以获取更大的利润。总体而言,东北新垦区的农户倾向于从市场理性出发经营自己的农场。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环境恶化所造成的地力下降,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力投入逐渐由稀缺转变为过剩,雇工经营农场在很多旧垦区逐步被家庭劳动力的小农经营所替代。由于人地关系渐趋紧张,土地生产率对于农民的重要性逐渐超过劳动力生产率。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被越来越密集地投入于农业生产之中,人们通过在耕地中深耕、多除草、勤施肥等方式来实现亩产量的提高。与此同时,农户在生态压力的作用下逐步从市场中退出。农场经营在农民家庭经济中的作用逐步从获利转向为农家提供直接消费的食物来源,以确保其生存安全的最大化。而获取货币收入和平衡家计收支的任务则依靠副业收入来完成。农民开始用供家庭自给的粮食作物替代原来货币价值较高的商品化作物。其产品的商品化率也开始逐渐降低。农民的经营理性亦开始从追求获利性的经济理性向追求粮食安全的生存理性过渡。

在处理协作关系、租佃关系、借贷关系等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时,农村社会一般均有一套从事经济活动的固定经济秩序。此类经济秩序与农民所从事的生产消费行为相适应,并与之共存于乡村社会之中。在这样一种生态系统中,个人理性与社会系统之间实际上构成了一种暂时稳定的“共生”性平衡。农家经营模式在生态压力之下的改变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其遵循的经济秩序。

生态压力宽松地区的大农经营特征使得该地的乡村社会关系一般以家族协调作业的大家庭为核心展开。不过随着家庭成员的增多,分家活动愈加频繁,大家庭趋于逐步解体之中,并逐步形成了小农户间互惠协作的“农村共同体”关系。因为所拥有土地的细碎化,各农户自家拥有大型农具或是雇工已经变得并不合算,只能通过换工或插具等协作方式对其各自手中有限的资源进行统筹和调剂。同样,在生存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一些农民还有意识地扩大他们彼此之间可以共同利用的公共资源,并为其中的生计艰难者提供了某种生存上的保障。

东北农村中的地权分布关系与借贷关系亦在生态压力的作用下发生相应的调整变化。一方面,现有秩序的受益者都在努力建立一套生存和再生产方面的保障体系,以维持已存在的一整套社会经济秩序不至于因为其中个体的生存问题而陷入崩溃,进而使得秩序中的各个个体更深地嵌入到其所处的位置之中。土地的所有者会在佃户无力支付田租时,减免租金。资本所有者有时也会提供无息的借款。另一方面,经济秩序中各阶层也同样热衷于通过对原有规则的修改减少本阶层遭遇生态压力导致的损失,甚至将损失转移他人。这就造成名义上地租额和利息率的上升。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出租土地或是放贷收益率都明显下降,农业生产性投资开始出现大量向非农产业的“外逃”,进而造成以自耕小农为主体的“社会均贫化”的出现。

在特定的生态系统中,农民的经营模式与农村经济秩序以特定的形式构成了共生关系。当生态压力改变时,农民的经济理性、农民的经济行为和农村社会中经济秩序等在原有生态系统中的共生关系将随之被打破。随着生态系统的变化,各要素会改变其形式,进而形成新的共生关系。本文从生态压力角度,对传统社会中农民家庭经济模式和农村经济秩序进行了重新解读。

关键词:东北 农民 生态 压力 共生 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