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权利与会计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 曹越
- 585字
- 2025-02-23 02:52:24
上 篇 财产权利与会计理论解释
人们一定是从错误开始,然后由此转向真理。这就是说,人们必须揭露错误的根源,否则听到了真理也毫无用处。当其他东西占据了真理的位置,真理就不会出现了。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评弗雷格的《金枝》
本篇内容涵盖科斯定理、会计本质、会计目标、会计对象、会计要素、会计等式和会计职能。本篇首先讨论财产权利、科斯定理缺陷与会计学弥补。因为有关财产权利的经典理论源自科斯定理,包括经济学中的科斯定理和法律实证的科斯定理,前者成为产权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后者成为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本篇分析了财产权利与科斯定理的内容、贡献与缺陷,以及会计学理论对科斯定理的完善与推进,从而凸显会计学与财产权利、科斯定理之间的紧密联系,为从财产权利维度解释会计理论奠定基础。在此基础上,本篇运用财产权利理论(产权理论) ,遵循阐述会计理论的一般逻辑,从“会计本质→会计目标→会计对象→会计要素→会计等式→会计职能”层面系统解释现代会计理论,得出了新颖的结论。阐述会计理论时,一般认为,会计本质决定了会计目标,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职能,而会计职能的讨论又必须涉及会计对象,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形成会计要素,会计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形成会计等式。值得注意的是,鉴于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具体细节讨论需要以会计对象、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为前提,所以本篇将其放在最后讨论。这就形成了本篇的章节安排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