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理解适用与实务指导
作者名: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编著
本章字数:
88字
更新时间:
2021-10-23 02:41:21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当事人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