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岁月峥嵘,世局流变。国际法在进入新世纪以来发生了不少变化,中国对国际法的态度也日渐明朗,尤其是对国际法的应用逐渐增加。这些情况无疑牵动着一个研习国际法的人的思想和情感。

对于世界而言,国际法是一个良好的国际秩序所不可或缺的规范基础。尽管在当代世界中,违背国际法、以国际法为借口去打压和遏制其他国家的现象时有出现,但是人们仍然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国际法的世界。正是在国际法所确立的基本权利义务界限的基础之上,国家才能够避免被其他大国过度侵扰,才能保证自己的基本安全。有些国际法专家认为,当今的国际法已经处于一种非常令人忧虑的状态。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当今世界的变局恰恰给国际法研究开辟了广大的空间。在我看来,国际法治任务艰巨、道路漫长,在实现的过程中多有阻碍,然而,正是因为国际社会的法律不完善、法治不健全,才有更多值得研究的命题,才有更为广阔的工作空间,才有更大的探索价值。所以,这可能是国际法实践最坏的时刻,但也很可能是国际法研究最好的时刻。

国际法是一个开放大国的重要话语维度。对大国而言,国际法可能并不是硬实力的主要支撑,也不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力量,但是衡量国家形象和声誉的重要尺度。一个重视国际法的国家,一个善于用国际法的话语表达自身立场的国家,更容易受到国际社会公众的认可和尊重,更能够在国际关系之中寻找到合作的机会,更适合在全球治理中起到引领的作用。反之,一个国家总是用自己的实力去欺压其他国家,总认为自身的武器装备、科学技术、经济体量足以战胜所有的国家,那其面对的阻力肯定是相当强大的,各种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打击会接踵而至。对于这样的国家而言,未来不仅充满着风险和坎坷,而且也很难避免灭顶之灾。

中国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越来越注重国际法,自从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强国际法的研究,中国政府对于国际法的关注日益提升。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十七大报告都论及遵守国际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国际法研究的任务,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这都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领导人对于国际法的认可程度正在不断提升,对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之中所承担的任务也在日益清晰。为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学习国际法,并培养出符合国家发展需要的涉外法治人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际法课程、国际法教学、国际法教材成为对中国法学学科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基础任务。

在一个不断强调涉外法治、积极推进涉外法治、将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规划和建设的开放型大国,学习国际法、了解国际法、运用国际法是显而易见的重要领域。更重要的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很多国家和国民都还不太了解的大国而言,更好地运用国际法的话语来表达自己的立场,更好地应用国际法的工具来维护自己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更好地采用国际法的方式讲述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努力谋求民族复兴、推进世界发展的故事,是这个国家在国际社会受到越来越多的肯定和支持,被越来越多的民众认可和接纳的必由之路。

当前,中国在国际社会不仅主张厉行国际法治,而且提出,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这就彰显了中国在涉外法治方面的宏阔胸襟和伦理观念。不仅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且提出了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使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得以有效落实,更通过推进“一带一路”这一坚实倡议,使中国与相关国家紧密结合,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积极有益的进展。

时光如矢,白驹过隙。从个人的经历看,自最初学习法学理论、国际法于大学课堂,如今倏忽已30年。从1997年开始国际法教学工作,而今已经有25年。尽管其间也曾经参与编写法学概论中的国际法部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教材”)《国际公法学》的几个章节,主持编写过几本国际公法教材和参考书,但是,面对独立撰写一本国际法教材,还是觉得压力很大。这种压力不仅来自撰写一本教材的责任感,尤其是想写好一本教材需要教学经验、相关知识、深入思考和反复锤炼的预期,而且由于国际法范围广阔,变化迅速。我的国际法同事们都说,当今不仅百科全书式的全科学者找不到了,就是对于法学全面了解的学者也为数甚少,甚至对国际法有全面认知的学者也寥寥无几。我个人虽然讲授过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海商法、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等方面的课程,但是对于很多领域仍然觉得陌生,对于很多领域的新发展仍然觉得了解不足、把握不准,由此就产生了独立编写教材的心理和工作压力,唯念将国际法课程讲授和教材撰写视为一个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的过程。

本书采取了五编十六章的结构模式,这是我从学习民法的过程中借鉴来的一种思路。幸运的是,这种思路在马工程《国际公法学》教材结构研讨的时候,得到了邓烈教授的积极支持,同时也被该书的主编曾令良教授和各位专家所接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在马工程教材《国际公法学》之中。之所以采取十六章,而不是十二章或者二十章模式,并不是说这种章节安排最科学、最合理,而是考虑本课程在很多大学的课时安排一般都在十六周,所以,教师可以按照这十六章的基本框架去设计十六周的工作。当然,各章长短不一、繁简各异,像海洋法、条约法这样的巨型章节,恐怕一周难以讲完;而国际经济法则较短,因为有专门的课程,教材只是进行了列举。之所以将国际经济法纳入国际法教材而没有省去,是因为现在很多法学专业已经不将国际经济法视为核心课程,因而在国际法教材里列入有关经济交往的内容,避免学生在知识上出现缺漏和短板。

撰写本教材的机缘,来自江溯教授对教育教学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教材编写出版工作的精心规划。在他的设计之下,一批学者担纲撰写了法学领域的系列教材,我很荣幸地成为其中的一员。我的同事王若思老师为这本书的立项进行了积极的联络工作,正是她的建议使这本书得以成型。北京大学出版社的杨玉洁老师和责任编辑周希、靳振国老师在这本书的审读和编校过程中作出了扎实有效的努力,在此一并致谢。

期待本书成为国际法教学的一个新的路标,在中国不断提升涉外法治的征程中起到有效的支持作用。同时也期待着专家学者多多批评指教。无论是我个人的国际法教学和研究,还是中国学术界国际法知识体系的建构,都在不断拓展、深化,期待个人微薄的努力能够融入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世界进步的洪流之中,作出研究者和教育者的涓滴贡献。

何志鹏
2022年11月1日于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