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礼法之外:唐五代的情感书写
- 洪越
- 9152字
- 2025-03-17 19:50:02
前言
本书包括十四篇文章,讨论九世纪初至十世纪中叶这一个半世纪即中晚唐至五代时期的情感书写。 “情感”指婚姻以外的男女之情。晚唐笔记集《本事诗》、宋初类书《太平广记》设置了“情感”的类别,其中收录的就主要是婚外男女情的故事。用“书写”而不是“文学”,主要有两个考虑。一是研究对象不仅包括那些艺术性较高的,一般被归类为“文学”的体裁,如诗、词、传奇,也包括轶事笔记这样经常不被认为是“文学”的作品。二是想强调,本书不仅注重作为成果的文本,而且重视作为动作、过程的“书写”,想了解作家在什么样的人生境遇中创作写情作品,他们为什么写、如何写,其情感写作与政治生涯之间关系的种种情况。研究对象也包括这些文本和过程的“再书写”,即作品与关于作品产生的故事的阅读、传播和影响。
九世纪以前当然也有写情作品。在中国的前现代社会中,以家庭和国家为核心的社会伦理秩序不包括男女情爱,这种感情对社会秩序是潜在的威胁。因此写情作品往往或者告诫男女之情的危险,如红颜祸水叙事,或者聚焦诱惑与抵抗诱惑的张力,如定情赋。正面描写情爱的作品如果得以保存,一般处于文学传统的边缘位置,与那些在阶级、性别、文化秩序中被指认为“低等级”的人联系在一起。比如以歌咏情爱为主的吴声、西曲,很大程度上是东晋南朝的北方贵族移民对南方本土平民的想象,认为后者“更‘原始’,更‘自然’,更充满激情和纯真”1。收录了不少艳诗的《玉台新咏》,则是为贵族女性的休闲阅读而编纂的诗集。当然也有写情之作进入正统文学的范畴,如《诗经》,但那是在其被赋予了政治寓意之后。
中晚唐的情感书写出现了一些不同以往的特征。首先是人们对情的兴趣表现在多种文体中,比如诗、传奇、轶事笔记。白居易、元稹、杜牧、李商隐、韩偓等很多诗人都写了数量可观的艳诗;《莺莺传》《霍小玉传》《李娃传》这些以情爱为主题的著名唐传奇也创作于这一时期;还有大量记述士人与风尘女子、女神、女鬼艳遇的故事,两个男人竞争一个女人的故事,收录在《本事诗》《云溪友议》《唐阙史》《三水小牍》等轶事集中。而且,男女之情不仅是文本的对象,也是舆论的热点。一些士人痴迷于激情,通过讲述和写作来分享这些以情欲、爱恋为主题的诗歌和故事,一起评论、感慨作品里面的人物。在这样的文化语境中,情色风流成为一种被肯定的价值,“风流才子” “有情人”成为士人构想自我形象的新模式。我们看到,白居易作《琵琶行》写自己为妓人的不幸遭遇洒下同情的泪水,李商隐在《柳枝五首序》中讲述自己与洛阳商人女儿柳枝的诗缘相遇,韩偓在《香奁集序》中追忆自己年轻时狭邪游、写艳诗的风流经历。这个时期的情感叙事也开启了中国言情戏曲和小说的新模式,包括以才子佳人为主人公,基于自由选择的两性关系,强调双方的承诺、感情的持久等特征。这样的感情不是男性在事业和家庭之外的闲暇时光消遣享用、用后即弃的风流韵事,而是将男女情爱看作是自主的、恒久的理想主义小世界,对中国爱情文学影响巨大。
那么,为什么情感书写在中晚唐骤然兴起,并出现了这些新的特征? 影响最大的是陈寅恪的观点。他在讨论元稹的《莺莺传》及其艳诗与悼亡诗的两篇文章中提出,进士阶级的兴起与写情文学密切相关。他认为,高宗武后以来崛起的家门通过进士词科致身通显,这使进士阶级“重辞赋而不重经学,尚才华而不尚礼法”,因此,唐代进士科“为浮薄放荡之徒所归聚,与倡伎文学殊有关联”2。虽然陈寅恪将进士新阶级与山东旧士族对立的观点已被后来的唐史学者质疑和修正,但他指出的进士群体与写情文学之间的关系是有说服力的,因为进士出身的文学官僚在唐代政治文化中占据主导位置,与写情文学盛行基本同步,都是在德宗、宪宗至懿宗、僖宗时期。不过,陈寅恪没有解释为什么进士群体举止“放荡”并赋予“放荡”正面的价值,为什么男女之情这个在中国文学传统中地位边缘的主题,在此时成为士人热衷歌咏的对象。这里暗含的逻辑是:出身寒素的进士群体不重礼法,于是男女情欲在礼法约束缺失的情况下自然出现,表现狎妓的文学也随之产生。然而我们知道,男女情爱在某个时期被肯定、写情成为某个时代的风尚,从来不是自然而然的,而是与社会文化思潮、与人们对个人身份和社会秩序的再思考有紧密的关联。晚明的文学和哲学中有对“情”的推崇,甚至出现《牡丹亭》那样赞美为情生、为情死的作品,是晚明士人用强调个人自我的反抗话语,通过把道德源头定位于人的感情而非伦理守则,来挑战“存天理、灭人欲”的新儒家礼教。二十世纪“五四”一代对“自由恋爱”的推崇和当时大量涌现的爱情文学,是中国转型为现代民族国家,个体被打造为独立、自由、个人主义的现代主体的重要环节。那么,面对中晚唐盛行的写情文学,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个时期的士人热衷写情? 他们如何想象和叙述情爱? 这样的想象和叙述说明了怎样的社会思想文化变迁?
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大致有三种观点。第一种由宇文所安( Ste-phen Owen)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提出。他在《中国“中世纪”的终结:中唐文学文化论集》里面的一篇论文中谈到,九世纪初部分士人群体对情爱故事的浓厚兴趣,与中唐推崇特立独行的“特异性” ( Singulari-ty)以及私人空间的建立有密切的关联。3“特异性”表现在很多方面,包括对事物给出不同于传统的个人诠释,创造一个外在于国家和家庭的公共世界的“私人天地”,给在社会道德秩序中被指认为微末的事物赋予价值,如庭院中的池塘、日常生活的快乐、男女情爱。在《霍小玉传》《李娃传》《任氏传》等作品中,情爱世界被表现为理想化的存在,尽管情人地位悬殊,但他们的关系建立在双方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士人热衷讲述这些故事,是被情爱世界中独立自主的个体这一想象所吸引,这些个体抗拒国家和家庭对个人的要求,意欲在私人空间追寻幸福。宇文所安认为,讲故事的虽然是男性,但女性也是听众和读者,情爱作品的产生背景是由男性士人和风月场女性共同参与的“浪漫文化”。虽然文本更多关注男性的焦虑,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女性的利益。
第二种由罗吉伟( Paul Rouzer)提出,认为唐代表现男女之情的故事虽然写异性情感,关注的却是男性社群中的同性社会关系( homos-ocial) 。他在2001年出版的专著《被表述的女性:早期中国文本中的性别与男性社群》中,用两章分别讨论了《游仙窟》《柳氏传》《无双传》《李娃传》等传奇故事,以及记述青楼生活的笔记《北里志》,认为作品中描述的男女情爱,乃是男性社群中友谊与联盟的变体或镜像,士人以此表现他们与统治者的关系、与同辈之间的联盟和竞争,彰显自身的社会地位。4 作者和读者都是凭借文学能力、科举成功进入官场的士人,因此这些作品肯定文学才华的价值和文士群体的优越,如《北里志》中的高等级妓人最看重的男性品质不是家世、钱财、官职,而是文才;《柳氏传》讲述文士韩翃凭借文学能力获得官职和爱人,并且得到从豪侠到官员各路人士的帮助。青楼也没有被描写成男女情爱的私密空间,而是被呈现为一个文士从中汲取经验、展开竞争的公共场所。这些作品中的女性角色是功能性的,她是肯定男性才华的仲裁人、男性竞争获取的目标、男性才华的奖品。
第三种由罗曼玲提出。她在2015年出版的专著《晚期中古中国文人的故事讲述》中有专章讨论中晚唐文人讲述婚外性关系的故事的意义,认为那是以科举入仕的文人建构群体身份的一种方式。由于婚外性关系处于文人生活的边缘地带,性关系构成了一个特殊的平台,在这里,文人既可以暂时地、象征性地挑战约束他们的权力关系,又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安全回归到既有的权力关系中。5 也就是说,这些故事既颠覆又肯定权力关系。颠覆的例子可以在《本事诗》的一些故事和《昆仑奴》《无双传》中看到,例如社会地位较低的年轻士人与有权势者竞争并赢得一名婢女或妓人,或者在侠士的帮助下,从有权势者那里偷走女子。肯定的例子如《冯燕传》《飞烟传》等通奸故事。颠覆与肯定并行的则有《李娃传》《霍小玉传》《莺莺传》,讲一个年轻士人,或者一个士人家庭的女儿,先是偏离父权秩序,追求男女情爱,最终回归婚姻正途,这些故事探讨了同时肯定情爱与父权的可能性。
这几种观点论及男女情感与政治关系的两个方面。一是政治与男女情感互为表里,互相支持、巩固。士人通过写情彰显文士群体的优越地位,在文士群体中确立自己的文学声誉,寻找资助人、官员、同僚、侠士的认同。罗吉伟分析的《柳氏传》《无双传》,罗曼玲讨论的《昆仑奴》《本事诗》,都是例子。咏妓诗也属于这类作品。王凌靓华在研究九世纪诗歌与伎乐文化的专著中提出,九世纪社会的商业化、市场化使咏妓诗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他们可以“帮文人建立诗名,从而为他们在进士考试中的成功铺路”。6 讲述浪漫情爱故事也是年轻士人在竞争的大环境中彰显才情、确立个人身份的一种方式,李商隐把自己与柳枝相遇之事题写在洛阳里巷的墙壁上,将自己展现为风流才子,就是一个例子。7 其他有助于建构文士的群体、个人身份的情感书写还有不少,如诗歌和轶事中记述的风流韵事,它们赞美文士在考试、公务之余得到女性的青睐;或者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三角情”故事,它们把有才情的文士塑造为击败有权势官员的情场胜利者,以凸显文士群体的优越。
男女情感与政治关系的另一面是对立和冲突。如果对情爱的肯定是认真的,认为那是值得倾心追求的人生目标,就必然伴随着对通常所谓更高等级的人生目标的否定,比如仕途和家庭。情感世界这个外在于公共领域的“私人天地”,想象性地给士人提供了一种政治以外的人生选择。这个“私人天地”可以是宇文所安所说的浪漫情爱世界。其间,恋人自由选择、互相承诺,忽视他们身份地位的差距,抗拒家庭和国家对他们成为孝子、事业有成的要求,一心在自足的情爱小世界中寻找幸福。 “私人天地”也可以是纵情声色的享乐世界。杜牧的风流形象就是远离京城和庙堂,在“江南”和“江湖”追逐声色。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些令人憧憬的理想人格是远离政治的。在中唐以前,这一姿态主要是退隐和醉酒,杜牧的形象使情色也被纳入其中,纵情声色被赋予积极意义,被理想化为超凡脱俗、不受拘束的生活状态。无论是浪漫情爱还是纵情声色,它们代表了在政治主导的公共世界之外的另类价值,代表了生活的别种可能性。
男女情感与政治的这两种关系,虽然一个立足于公共世界,一个在公共世界之外营造私人空间,但都体现了中唐出现的强调“特异性”的时代精神。写情文学的作者和读者在群体或个人的层面标新立异,将自己区别于他人,将自己所属的群体区别于其他群体。这种对“特异性”的重视,可以放在“唐宋变革”的大背景中来理解。中晚唐社会的一个重要变化,是政治文化精英的身份发生了转变。以家族名声取得政治权力的九品中正制逐渐被以文学素质取得政治权力的科举制代替,门第出身不再理所当然地转换为政治权力,凭借进士词科成功走上仕途的文学官僚取而代之。这样,文学素质、个人能力成为新型政治精英的特征。关于这一时期的士人如何展现文学才华、建立文学声誉,已经有充分的论述。我想强调的是,彰显个人能力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将自己区别于他人,而写情是进行这种区别的一个渠道,成为新型精英建构个体价值的一种方式。当世家子弟以门第、经学、礼法确立自身,新兴的文学官僚则彰显个人、文学与情感,构筑新的文化价值。情感书写是这个“新文化”的组成部分。
不过,由于婚外男女情处于社会秩序之外,或者社会秩序的边缘地带,从积极的方面肯定这些感情无疑会遇到难题。有些感情与士人在公共领域的生活不发生冲突,就容易被接纳,甚至受到欢迎。休闲时享受妓乐欢宴,方便时有风流韵事,这些行为非但不损害士人的仕途和婚姻,反而证明他成功,是锦上添花。因此,对这类感情的书写经常使用自述的方式和文体,比如白居易的咏妓诗,李商隐用诗序描述与柳枝的相遇,孙棨在《北里志》中记述自己与福娘的情事。这些例子,都是作家通过自述情感经验塑造自我形象。但如果是与士人的政治、社会生活发生冲突的感情,比如承诺风尘女子永不分离的爱情,或者作为人生目标的纵情声色,肯定其价值就很难。这些感情可能导致家庭破裂,让士人放弃事业的追求,对它们的肯定必然伴随着对社会秩序的否定。因此,赞美这些感情的文体一般不是长于自我表达的诗,而是讲别人故事的传奇和轶事,这样作家可以和他写的事件、感情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于是我们看到,浪漫情爱故事都是作者在讲别人的故事,而杜牧纵情声色的形象很大程度上是由读者想象、塑造出来的。在这类写作中,作者和读者赞美他们心中向往却做不到的人和事,比如对抗社会秩序的浪漫情人,或者自由自在地追逐声色、放浪江湖。这些作品想象、创造理想化的世界和人格。
又因为写情文学在中国文学传统中位置边缘,虽说中晚唐、五代的士人对这类作品更能接受,但态度还是有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总体来说,中晚唐时,虽然士人写艳诗的情况很多,不过他们通常认为这些诗是游戏之作,很少收录在自己的诗文集里。元稹年轻时在自编诗集中设置“艳诗”的类别收诗百首,是个例外。更有代表性的例子应该是杜牧,他晚年考虑自编文集的时候,焚毁了一些早年撰写的风流诗作。不过,随着进士出身的精英在政治文化中占据主导位置,他们获得越来越多的特权,除了家族可以免除服役赋税,在狭邪游方面也得到特殊的待遇。这说明狎妓成为进士出身精英的身份标识。相应地,写情文学的地位也在提高,士人群体对情感书写也越来越肯定。到了九世纪后半叶的咸通、乾符年间,狭邪游、写艳诗在士人群体中成为一种风气,我称之为“风流文化”。不过即便如此,情感书写还是没有进入正统文学的范畴,晚唐也没有士人自编艳诗集,或者自述狭邪游。只有到了唐末,当战火摧毁了唐代的政治文化秩序,士人开始大量创作回顾过去盛时的记录文学,作为太平时代见证的“风流文化”才真正获得记录、保存的合法性,唐代唯一记载狭邪游的笔记(孙棨的《北里志》)、唯一的自编艳诗集(韩偓的《香奁集》),就都产生在这个时期。在五代十国的前后蜀和南唐,晚唐的“风流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以不同的形式继续着,使以男女之情为主题的诗词成为五代文学的重要部分。
这本书里的文章,围绕与情感书写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展开讨论,包括它在中晚唐盛行的原因,在中晚唐至五代的发展变化,男女情感与政治的复杂关系,情爱表达与社会秩序、文学传统之间的紧张关系,写情与文士的自我塑造、两性关系模式的构建、文体规约之间的关联,等等。这些文章里面,最早的几篇是我2010 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章节,收在本书下编“语法”部分,其他的是在工作后,尤其是2017—2018年学术休假期间陆续写成的。这次结集,对写得较早的文章,除了纠正个别错误,基本没有再改写、修订。
文章编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用个案研究的办法,考察对于中晚唐的士人来说,情感书写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个部分选取了白居易、元稹、沈亚之、杜牧、韩偓这五位作家,分析他们为什么在某些人生时刻、某些境遇中写艳诗、编艳诗集、讲情爱故事;如何将情爱合法化,处理沉迷激情的破坏力给人带来的不安;他们的情感书写与追求政治成功、构建士人群体意识、塑造自我形象之间的关联。这些个案既帮助我们了解作家个体的精神世界,也揭示出中晚唐情感书写的不同层面和丰富性。白居易的咏妓诗让我们看到,中唐崛起的文学官僚如何将行乐塑造为政治地位的表征,个人咏妓的取向和意义又怎样随着政治处境的变化而变化。借助这些作品,他有时彰显政治地位和精英身份,有时在贬谪中维系社会人际关系,有时强调他的文学声誉和诗人身份,有时在政治仕宦的“公共”领域中创造一个妓乐欢娱的“私人”空间。元稹是在自述恋情方面做出了最多样探索的作家。他用艳体诗、自叙诗、传奇文,从不同角度反复书写年轻时的一段情爱经历,从这些尝试可以看到中晚唐自述恋情的写作在伦理、文体的规约上遇到的问题,以及元稹在处理这些困难时所采取的策略。沈亚之写妓妾和男女之情的作品,大多涉及他在各地游历、幕府任职时听到的故事和遇到的人物,这说明中唐的言情趣味不只局限于长安、洛阳的文士群体,连某些西北藩镇的武将也认同。从沈亚之的写作也能看到,一个位置相对边缘的年轻士人,他的情感书写与寻求仕途发展、经营社会关系、积累文化资本有着怎样的关联。
杜牧的例子让我们看到晚唐人对情感书写的复杂态度。杜牧年轻时在一些诗中创造了浪子的自我形象,到晚年编文集的时候想抹除这个形象,于是焚毁了这部分诗作。然而读者继续传播他删除的诗,并通过创造性地“误读”他的诗,以及想象、制造、讲述他的风情韵事,把“好色”这样一个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负面的行为品质转化为让人仰慕的“风流”的正面价值,将杜牧塑造为以纵情声色疏离政治的理想人格。韩偓是政治地位显赫的朝臣在晚年结集保存自己的艳诗的唯一例子。他的情况说明,在唐末的战乱和社会剧变中,太平年代的狭邪游、写艳诗被赋予了新的政治象征意义,韩偓自编艳诗集,通过回忆风流文化来怀念、保存、延续唐代的政治文化秩序。上编的最后一篇不是围绕一位作家的讨论,而是分析三篇为亡妾、亡妓而作的中晚唐墓志铭。墓志铭作者不是颂扬死者的女德或对家族的贡献,而是赞美她们身上的“浪漫情感”,或者别人对她们发生的“浪漫情感”,借此对妓妾的人生意义提出新的主张,即一个人的价值可以取决于她的情感生活,而不是家世、地位和道德。
第二部分讨论情感书写在五代十国的延续。写情作品在五代时期兴盛的原因,一般认为与政治黑暗、朝廷腐败有关,士人因政治无望寄情声色,在文学上表现为写情文学。这个印象有宋代史料的支持,其中不乏对南方君臣沉湎酒色、荒废朝政的描写,但这个历史叙述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北宋意识形态的需要。北宋政权出自北方,以南方政权为“僭伪”,反复讲述南方政权荒淫亡国是北宋史家确立北方正统性的重要方式。因此,我尽量使用五代十国以及南唐入宋的士人留下的材料,从中可以看到五代时期的情感书写是中晚唐的继续和发展,但在不同的政治环境中有不一样的表现。在前蜀,朝廷君臣通过模仿初唐宫廷唱和、编选唐诗集等方式将蜀政权塑造为唐代政治文化的“继承者”,而创作和编录艳诗的文学活动,是塑造“继承者”身份的重要方式。后蜀在继承唐文化的同时,力图建构有特色的蜀文化,为此将蜀地擅长的艺术形式提升为精英文化,将门之子赵崇祚编选、中层文官欧阳炯作序的《花间集》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词集用强调作者的政治精英身份、书写词的历史的方式提高词的地位,把继承了晚唐绮艳趣味的艳词塑造为蜀地的文化成就。在南唐,文臣继续中晚唐的艳诗写作传统,将狎妓、文才与政治地位联系在一起,用写士妓风流韵事的方式彰显文官群体的尊贵地位。不过,好尚妓乐也会引起非议,南唐人对韩熙载的记述让我们看到,处于不同地位、年龄、社交圈的人对妓乐活动有何褒贬,又怎样为其辩护。在词的方面,南唐的皇帝、宰相和词臣都写词,而且将之视为值得保存的文学作品,有的把词写成书法,有的自编词集,有的把词收入自己的文集。
第三部分把写情作品从它们的产生、流传、保存环境中剥离出来,考察作品中情爱表达的结构与修辞。以前对唐代写情文学的研究偏重文学性较强的传奇、诗歌,对笔记轶事不太关注,但其实以情爱为题材的诗歌、轶事和传奇有诸多共通之处。因此,我们可以把这些作品看作一个浪漫表达的资料库,它们共享浪漫表达的“语法”,每一篇作品都是这个“语法”的个体实现,受到文体特征与作者风格等因素的影响。这个部分讨论士人如何通过重复使用高度类型化的叙事结构、主题和人物,建立文学素质、风流品格与精英身份之间的关联。第一篇文章研究写情诗歌和故事的结构。第二篇分析情爱叙事中常见的三个主题,即女性的选择、诗歌创作、感情承诺,并探讨这些主题反复出现的原因。第三篇讨论浪漫传奇中表现的情爱原则与社会秩序之间的矛盾,前者强调情人之间的相互感情和自由选择,后者则以等级秩序为基础。年轻的恋人在这两套价值体系中左右为难:他一方面被要求遵从对恋人的承诺,另一方面被要求遵循社会秩序,离开恋人去追求仕途成功、与门当户对者结婚。这些难题是中唐士人议论的热点话题,作者在故事中提出不同的观点和“解决”方案。第四篇考察“三角情”故事的叙事结构,以及这个类型的不同故事、每个故事的不同版本之间的共性与差异。这帮助我们了解每个故事的“价值”,即哪个故事只是对模式的复制,哪个故事具有“独创性”。
开成二年(837),杜牧在《唐故平卢军节度巡官陇西李府君墓志铭》中借李戡之口批评元稹、白居易诗:“尝痛自元和已来有元、白诗者,纤艳不逞,非庄士雅人,多为其所破坏。流于民间,疏于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淫言媟语,冬寒夏热,入人肌骨,不可除去。吾无位,不得用法以治之。”8从“纤艳不逞” “淫言媟语”这样的描述可以知道,他批评的元、白诗应该包括艳诗和咏妓写情诗。对提倡古诗、在文章中非“仁义”不谈的李戡,对认为诗文应该理胜于辞的杜牧,对持儒家诗教观的士人群体,写情作品无疑是“糟粕”。这段话提醒我们,情感书写在获得某些认可的情况下,在当时的政治、文学氛围中也仍是一个可疑的存在。本书讲的就是围绕“糟粕”在中晚唐至五代发生的创作、阅读、评论、感慨、争议、悔悟、犹豫、批判、夸耀,以及“糟粕”被借用、转化、赋予意义的故事。杜牧与艳诗的多层面关系可以看作是这个故事的一个缩影:他既痛斥元、白的“淫言媟语”,也写了“十年一觉扬州梦,占得青楼薄幸名”的诗句;他把这首诗焚毁了,读者却使之成为杜牧的代表作,把诗中的荡子当成杜牧的自画像,进而将杜牧塑造为以纵情声色疏离政治的理想人格。
1 田晓菲:《烽火与流星——萧梁王朝的文学与文化》 ,北京:中华书局,2010 年,第275页。
2 陈寅恪:《艳诗及悼亡诗》 ,《元白诗笺证稿》 ,《陈寅恪文集(纪念版) 》之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86页。
3 Stephen Owen, “ Romance,” in The End of the Chinese ‘Middle Ages’: Essays in Mid-Tang Literary Culture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中译见宇文所安:《浪漫传奇》 ,《中国“中世纪”的终结:中唐文学文化论集》 ,陈引驰、陈磊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 “特异性”也译为“特性” 。关于中唐作家注重“特异性” ,该书的多个章节都有讨论。
4 Paul Rouzer, Articulated Ladies: Gender and the Male Community in Early Chinese Texts ( Cambridge [ Massachusetts] and Lodon: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1) , chapters 6 and 7.
5 Manling Luo, Literati Storytelling in Late Medieval China ( Seattle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2015) , chapter 3.
6 王凌靓华:《歌唇一世衔雨看——九世纪诗歌与伎乐文化研究》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0页;具体讨论见第75—91 页。在唐代,“伎”和“妓”都用来指称以音乐和表演为主要特征的女艺人,因此本书中也使用“妓乐”一词。关于“伎”与“妓”的词源和二者在唐代的使用情况,参见《歌唇一世衔雨看》第13—21页。
7 Stephen Owen, “ What Did Liuzhi Hear?: The ‘Yan Terrace Poems’ and the Culture of Romance,” T'ang Studies 13 ( 1995) : 81-118. 中译见〔美〕宇文所安:《柳枝听到了什么:〈燕台〉诗与中唐浪漫文化》 ,《他山的石头记——宇文所安自选集》 ,田晓菲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
8 杜牧著,陈允吉点校: 《樊川文集》卷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8 年,第1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