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特征

经过长期的开发和建设,荒漠化地区经济社会已得到全面发展。由于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的差异,北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第一,多民族融合发展。荒漠化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内蒙古等6省(区)少数民族人口共计2817万人,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24.76%(未考虑四川、云南两省居住在横断山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占6省(区)总人口的32.37%,其少数民族人口比重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见表1.1)。尤其是西藏自治区,全区九成以上的人口均为少数民族人口(主要是藏族)。

表1.1 荒漠化地区六省(区)少数民族人口统计(2010年普查数据)

第二,农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荒漠化地区地域辽阔,耕地多,草原更宽广,是我国主要的草原畜牧业区和新兴的农业地区,农牧业产品在全国的比重远超过其人口比重(见表1.2)。尤其是内蒙古和西藏的草原畜牧业,新疆的优质棉花和瓜果,在全国都具有独特的重要地位。2014年新疆的棉花产量就占全国的六成以上。

表1.2 荒漠化地区六省(区)农牧业发展基本情况(2014年)

第三,新兴的工业化地区。荒漠化地区矿产资源丰富,经过长期的开发和建设,现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有色金属基地。例如,青海柴达木盆地的铅锌,甘肃金川的镍铂,内蒙古包头的稀土等,都是我国乃至世界重要产地。同时,荒漠化地区还是新兴的能源化工基地,不仅传统能源如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储量丰富,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开发,而且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资源特别充沛,开发前景广阔。

但是,由于受自然环境条件的限制,再加上开发历史相对较短,荒漠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内地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虽然荒漠化地区6省(区)工业经济规模庞大,但主要建立在矿产资源开发基础之上,可持续发展能力偏弱。2014年,荒漠化地区6省(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及城乡居民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只有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或略高一点),公共财政预算也严重入不敷出,预算支出的2/3需要由中央财政予以弥补(见表1.3)。尤其是西藏自治区,其财政支出的九成依赖中央财政的支持。荒漠化地区主要省区在社会发展方面与内地之间的差距更大。

表1.3 荒漠化地区六省(区)经济发展状况(2014年)

表1.3 荒漠化地区六省(区)经济发展状况(2014年)-续表

总之,经过长期的开发,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大规模的建设,荒漠化地区经济社会已取得长足进步。进入21世纪以来,荒漠化地区的后发优势得以显现,发展速度显著加快。虽然目前荒漠化地区总体发展水平与内地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已经非常接近,并为今后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1] 本章成文于2013年11月,2016年8月修订。

[2] 一般所说的荒漠,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贫瘠土地的统称。事实上,荒漠有典型与非典型之分。只有大范围(面积在1万平方公里以上)严重贫瘠土地(地表见不到任何草木,景观单一),才称得上荒漠(即典型荒漠)。而小于这一规模的贫瘠土地,或虽然面积很大但贫瘠程度较轻的土地(草木稀少或仅局部可见到草木),可称为半荒漠(即非典型荒漠)。规模很小的贫瘠土地(面积小于125平方公里),通常称为荒地。

[3] 同样,沙漠也有典型与非典型之别。只有为大面积流沙所覆盖的土地,才是真正的沙漠(尤指面积在1万平方公里以上的大沙漠)。而只有斑块状沙丘或局部才有流沙分布的土地,通常称为沙地(即非典型沙漠)。

[4] 当然,从更大范围的视野来看,塔里木盆地最低处是在吐鲁番小盆地内的艾丁湖,2008年国家测绘部门公布的湖面高程为海拔-154.31米,同时也是我国陆地最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