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媒体与艺术设计

一、解读艺术与设计

艺术与设计二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艺术在古代主要指六艺以及术数方技等技能,也特指经术。清代方苞在《答申谦居书》中写到:“艺术莫难于古文,自周以来,各自名家者,仅十数人,则其艰可知也。” 从“艺术”一词的起源来看,其也具备一定的“技能”属性,掺杂着创作功利性。这让人很容易与现代设计联系起来。随着时代发展,“艺术”一词逐渐转移到个人主观的行为模式中,特指通过塑造形象以反映更为典型的社会生活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如文学、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曲艺、建筑等。与大众相关的艺术解读逐渐个人化、主观化,艺术品自身价值衡量指标日益模糊、多元化,而且还会依靠艺术家的艺术名声和社会地位产生附加价值。

设计是通过视觉的形式将某种规划和设想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造物是人类改造世界、创造文明的基本方法,而设计就是这种活动预先的规划。古文中“设计”一词多用作“设定计谋”,比如《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髦传》中写到:“赂遗吾左右人,令因吾服药,密因酖毒,重相设计。”随着时代发展,设计一词逐渐演变为针对具体对象的操作,包含技术与美两个层面的追求。鲁迅在致李小峰的书信中提到:“书面我想也不必特别设计,只要仍用所刻的三个字,照下列的样子一排。”值得一提的是,鲁迅的很多著作都由他亲自装帧设计(图1-6),体现出其高超的艺术造诣。应该说,“设计”一词侧重于人为的理性安排,并带有特定的功利目的。

图1-6 鲁迅设计的部分书籍封面

人类早期的艺术与设计活动是融为一体的。比如彩陶的制作,既具备了功能性,也具有一定的装饰性,融入了使用者自身的想法在里面。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行业划分越来越细密,专业性也越来越强(图1-7)。艺术设计也是如此,其目的性逐渐分解,形成了为大众而设计、为个人而艺术的发展趋势。

图 1-7 明朝宋应星的《天工开物》中关于铁器铸造的插图

艺术与设计的关系历来被相关从业者热衷探讨与研究。设计作品中一定存在着设计者自身的审美理念与设计倾向,不会是完全客观、机械的产品;艺术创作中也一定会遵循着一定的设计原则,不会是完全主观、任性的作品。在现代社会谈论艺术和设计,二者之间有着互相融合、互相借鉴的关系,不可完全割裂。苏州大学艺术学院李超德教授在接受《设计》杂志的采访中谈到:“我联想到艺术与设计活动长期以来纠缠不清的关系,如果借用贝尔纳的观点(指法国生理学家克洛德·贝尔纳的观点‘艺术是我,科学是我们’。——编者注)引申出‘艺术是我,设计是我们’,倒是颇有说服力的。‘艺术是我’嬗变为‘艺术是他’这样的艺术就缺乏个性,成为某种工具,很少有真艺术。‘设计是我们’混同于‘设计是我’,这样的作品必然是没有使用价值的伪设计。”[李超德.艺术是“我”,设计是“我们”——李超德纵论设计与艺术[J]. 设计,2020,33(20):42-47.]

现代教育一度将“艺术设计”一词作为专业名称,我国直到2012年新一轮学科目录改革才停止使用这个名称。考虑到学科层级的改变,“艺术设计”一词被“视觉传达设计”代替。实际上,“视觉传达设计”这个名称是艺术与设计两个方面进一步融合的体现,即用视觉本体和传达机制来表达原有“艺术设计”的概念。

个人化海报作品欣赏

考察当代设计,设计理性与艺术表现力自始至终都未曾分开。现代传播语境下的消费性商业设计更是如此。人们花钱购买的不仅是物品本身,还有物品所拥有的各种附加价值,其中就包括艺术美感。这种艺术美感可以是简约甚至是带有禅意的,也可以是繁复而充满各类印刷工艺的,但基本出发点都是触动消费者的审美心理,让消费者在使用功能和内心感受两方面都得到满足。

此外,无论是传统媒体时代还是互联网时代,很多设计师都用个人化海报设计等手段来证明自己对艺术的执着追求。对于艺术与设计从业者而言,如果非要在二者中间划上界限是很难做到的,也没有必要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