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的那天,裴煜亲口告诉我,他要迎娶他的新欢。
死前,他将刀抵在我的脖子上:“清卿,你乖一点,不过要你一点血而已。”
他知道的,我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祈福女。
血肉可以治百病,但一生只有三次机会。
后来,我的棺材和他心上人的花轿擦肩而过。
裴煜疯了。
“你怎么会死?”
他忘了。
因为他,我已经用掉了两次机会。
***
和裴煜大婚的前一天晚上,他抱着新欢闯入了我的闺房。
用一把尖刀抵住了我的脖颈。
“清卿,看在我们青梅竹马的面上,救救宛儿。”
“乖一点,只是要你一点血而已。”
裴煜一向矜贵,如今为了于宛,第一次低下头求人。
外面下了雨,他浑身都湿透了。
却把怀中的女子护得宝贝,不让她受丁点风寒。
如此的放在心上。
我咬住嘴角的软肉,尽量不让自己显得狼狈。
于宛露在外面的一张小脸惨白,看起来确实像是快死了。
她手勾着裴煜的衣袖,梨花带雨的说:
“姐姐不愿意就罢了,于宛身份低贱,配不上姐姐的血。”
“只是希望在我死后,公子心中还能记得我。”
说完咳了一口血,脸色又白了些,让人心怜。
裴煜双眼通红,力气加重几分,刀刃划出了一条血痕。
印在脖子上,十分显眼。
曾经他说喜欢肤若凝脂的姑娘,所以我把这一身皮都护得好好的。
现在他亲手在我身上留了疤。
“清卿,你怎能如此狠心。”
“这可是一条人命!”
“况且……况且你总共三次机会,大不了,剩下的两次以后都不要再用了。”
一口气吸进去,哽在喉间,半晌呼不出来。
心口痛到了极致。
我阖上眼眸,压抑住所有情绪。
再睁眼,只余冷意。
可就是这一眼,却把他看得一阵心虚,手都抖了一下。
祈福女血肉可以治百病,但只能治三次。
三次之后自己也会死。
裴煜大概不知道。
这是我最后一次了。
他还想劝我,却在开口的一瞬听见我说:
“好。”
他愣住了。
雨水从他身上滴在了我的脸上,最后混着血又落到地上。
怕他没听见,我又重复了一遍。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