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 祈福之女
  • 铃铃
  • 740字
  • 2025-04-10 17:28:43

我死的那天,裴煜亲口告诉我,他要迎娶他的新欢。

死前,他将刀抵在我的脖子上:“清卿,你乖一点,不过要你一点血而已。”

他知道的,我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祈福女。

血肉可以治百病,但一生只有三次机会。

后来,我的棺材和他心上人的花轿擦肩而过。

裴煜疯了。

“你怎么会死?”

他忘了。

因为他,我已经用掉了两次机会。

***

和裴煜大婚的前一天晚上,他抱着新欢闯入了我的闺房。

用一把尖刀抵住了我的脖颈。

“清卿,看在我们青梅竹马的面上,救救宛儿。”

“乖一点,只是要你一点血而已。”

裴煜一向矜贵,如今为了于宛,第一次低下头求人。

外面下了雨,他浑身都湿透了。

却把怀中的女子护得宝贝,不让她受丁点风寒。

如此的放在心上。

我咬住嘴角的软肉,尽量不让自己显得狼狈。

于宛露在外面的一张小脸惨白,看起来确实像是快死了。

她手勾着裴煜的衣袖,梨花带雨的说:

“姐姐不愿意就罢了,于宛身份低贱,配不上姐姐的血。”

“只是希望在我死后,公子心中还能记得我。”

说完咳了一口血,脸色又白了些,让人心怜。

裴煜双眼通红,力气加重几分,刀刃划出了一条血痕。

印在脖子上,十分显眼。

曾经他说喜欢肤若凝脂的姑娘,所以我把这一身皮都护得好好的。

现在他亲手在我身上留了疤。

“清卿,你怎能如此狠心。”

“这可是一条人命!”

“况且……况且你总共三次机会,大不了,剩下的两次以后都不要再用了。”

一口气吸进去,哽在喉间,半晌呼不出来。

心口痛到了极致。

我阖上眼眸,压抑住所有情绪。

再睁眼,只余冷意。

可就是这一眼,却把他看得一阵心虚,手都抖了一下。

祈福女血肉可以治百病,但只能治三次。

三次之后自己也会死。

裴煜大概不知道。

这是我最后一次了。

他还想劝我,却在开口的一瞬听见我说:

“好。”

他愣住了。

雨水从他身上滴在了我的脸上,最后混着血又落到地上。

怕他没听见,我又重复了一遍。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