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东奏稿(全2册)
- (清)阎敬铭著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议室点校
- 582字
- 2025-04-28 14:07:48
同治元年冬季各属正法匪犯名数折
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奏为查明各属正法匪犯名数、案由,恭折具奏,仰祈圣鉴事:
窃照山东拿获匪犯就地正法案件,例应按季汇奏。兹查同治元年冬季,各属拿获罪应斩决、斩枭盗匪共三十七名,均经随时审明,按照奏定章程就地正法。据署臬司呼震详请汇奏前来。臣复核无异。理合将名数、案由,敬缮清单,恭呈御览。
除行司将各案供招分起详咨外,为此恭折具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同治二年五月十三日奉到回折:“议政王军机大臣奉旨:‘刑部知道。钦此。’”
谨将同治元年冬季,各属正法盗匪名数、案由,敬缮清单,恭呈御览。
一、新泰县拿获盗犯牛西溃、彭来、张汶秀、康四、张义方、李奉五、岳振礼、牛仲先、孙小、李二麻、管五、亓得胜、岳诚智、岳允九、张黑蛋、孙潮纪等十六名,持械抢掠凝聚当铺衣物、马匹,罪应斩决。
一、济宁州拿获盗犯宋大法、袁庭、王得佣、刘逢来、张银风等五名,行劫事主黄怡经钱铺银钱,罪应斩决。
一、恩县拿获盗犯苗淋、陈三等二名,持械抢事主罗墉车上银物,罪应斩决。
一、沾化等县拿获盗犯李大小、李二、刘大柱、张沨淋、刘耳拴、李有棠、张二豹、刘蓝章、郑蓝亭、经连有等十名,抢劫沾化衙署并事主俞寄生等银钱、衣物,罪应斩枭。
一、济宁州拿获盗犯辛锡淋一名,持械伙抢事主张凤文银物,罪应斩决。
一、滨州拿获枭匪于欣然、尚化溃、韩志白等三名,行劫事主李元太等家钱物,罪应斩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