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运河文献校注
- 周广骞 谢文博 魏巍 姚海琦校注
- 381字
- 2025-04-28 17:17:19
《明史》
《明史》三百三十二卷,张廷玉等撰,乾隆四年(1739)成书。张廷玉(1672—1755),字衡臣,安徽桐城人。康熙三十九年(1700)进士,历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拜保和殿大学士、领班军机大臣等职,卒谥文和。张廷玉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河渠志》为《明史》专篇,分为六卷,按黄河、运河、海运、淮河、泇河、卫河、漳河、沁河、滹沱河、桑干河、胶莱河和直省水利编排,记述了洪武元年至崇祯十六年(1368—1643)全国范围的水利状况,是研究了解14—17世纪治理黄河、保障京杭大运河航运以及处理黄淮运矛盾的基础文献。除《河渠志》外,《明史》本纪及列传等篇章中也保存了大量运河文献,其中明代疏浚会通河及堵筑黄河沙湾决口以卫运道的不少记述,即发生在聊城境内的临清市、东昌府区及阳谷县张秋镇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