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功法。”
叶辰心里担忧,那兽皮岂止是功法,还包括诸多配套的法术传承。
也难怪对方会发了疯的追查,这让叶辰心里生出一股紧迫感。
虽然他已经离开西城将近一个月,可谁知道对方会不会有什么手段追查到他头上来?
毕竟,丰年县城本就不大。
“要不要逃?”
叶辰脚步一顿,对方都杀疯了,再不逃,真找过来,怕就只有引颈受戮了。
想到这里,叶辰心里猛跳,毫不迟疑,转身就往城外走。
五黑犬抬头狐疑的看了他一眼,屁颠屁颠的跟了上去。
……
奉贤坊。
叶辰租的房子斜对面拐角处,一个乞丐蹲在地上看着他的家门。
正是上午去葫芦庙的瘦道士,已经换了身衣服,这会儿蓬头垢面,作乞丐打扮。
这样打扮是为了躲避官府追查。
这家伙有股子狠劲。
短短大半天时间,杀了那么多人,硬是让他查到了叶辰头上,并找到了叶辰住的位置。
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
叶辰原本只是个乞丐,突然租了房子,有吃有穿。
没人注意倒罢了,一旦有人注意,很容易引人怀疑。
“听说这家伙天天吃肉,那都是我的银子!”
瘦道士咬牙切齿,心里恨极了叶辰,虽然他并不知道叶辰的名字。
原主叫石头,没有正儿八经的姓氏和名字。
瘦道士痛恨的是,就因为这个叫花子拿走了兽皮,导致他杀了自己的弟弟,如今又背上那么多命案。
偏偏这叫花子还用他的银子,租房子,买衣服,天天吃肉,过逍遥日子,他如何不恨?
“等你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你,定要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上!”他心里憋着气。
当然了,最让他心里急迫的是,要赶紧找到那张兽皮。
他多少有些忐忑,怕叫花子不识货,把那兽皮随意丢了,那就麻烦了。
毕竟兽皮毫不起眼,老旧普通,又那么小,丢在路上都不会有人捡。
若真是这种情况,但愿那叫花子还能记得丢弃的位置,这样自己倒可以让他死干脆点!
瘦道士目光直直盯着大门,不时看巷口几眼,闲着无事,胡思乱想个不停。
时间慢慢过去,夜幕降临,他心里越发焦急,却又满含期待。
“应该快回来了吧?”
“左右邻居说,这混账不爱出门,今天应该有事要办,上午下午都出去了。”
“难不成银子花光了?出去找事做?混账,二十两银子不到一个月就花光了?”
“……”
丰年县西南方向,大概三十多公里远的地方。
叶辰出城后,抱着五黑犬在荒野一路飞奔,来到一个叫独角山的山脚下。
五云岭在县城北方,他就往南方跑,翻过独角山,就到了南蛮群山边缘。
不过,叶辰没打算到南蛮群山去躲藏,里面太危险了,在独角山外围就差不多了。
至于为何不逃到别的城市,盖因他是黑户。
丰年县还好,进城不交城门费,所以差役一般也很少检查过往行人的户籍或路引。
其他城市可不一样,听陈大壮说,他儿子每次跟着镖局外出,都会把路引带上。
许多城市不但要交城门费,还会严格检查和问询外地人的身份。
叶辰不敢冒那险,所以宁愿来这荒郊野外避避风头。
到山脚下时,天已经黑尽了,明月高悬,凉风阵阵。
叶辰累得满头大汗,环视周围一眼,轻吐口气,把狗子放到地上。
这里有条小溪,溪水潺潺。
两岸有许多鹅卵石,寸草不生,周围没有树木,视野开阔。
这地儿人迹罕至,环境不错,适合落脚。
狗子到了地上,先四处打了标记,然后快步跑到小溪里洗澡喝水。
叶辰走到一块青石上坐下,取下腰间葫芦喝水。
周围格外静谧,只有风的声音。
“先前回去的路上,心里总有些慌,一出城就心里踏实了。”叶辰心里琢磨道。
“不会是兽皮的主人,已经找到我租的房子那儿了吧?”
这猜测不管真假,他都不敢冒险,继续住在城里太危险了。
休息一阵,狗子从河里上岸,跑到他面前呜咽几声,意思是饿了。
“这就吃饭,可惜刚给你买的石盆没带走。”叶辰叹了口气说。
把葫芦挂回腰间,他取了个木盆给狗子用,往里装了大半盆热气腾腾的羊肉汤。
知道狗子吃惯了肉,叶辰也没想要克扣它的口粮。
先前的未雨绸缪是做对了,这不遇到危险,火急火燎的逃出城,准备的东西就用上了?
“这次出来,至少呆一个月,到时看情况再决定回不回城。”叶辰心中暗道。
他打算这段时间,把那些武技好好练一练,提升自己的战力。
那些武技十分高超,已经超越了凡人的武艺层次。
不管是破空指的杀伤力,还是先前赶路过程中使用的御风隐形轻功,都相当厉害。
给狗子投了食物后,叶辰找了个大石头当饭桌,照例是三菜一汤。
一个红烧肉,一个鸡蛋炒黄瓜,一个清炒四季豆和一个鲫鱼豆腐汤。
都是提前做好了的,叶辰佩服自己有先见之明。
没急着吃饭,先倒了二两烧酒,吃几口菜,抿一口酒,欣赏着野外的月色,别有风味。
天幕如墨,繁星点点。
明月格外清亮,银辉倾泻而下,将整片荒野镀上一层朦胧的霜色。
远处的山峦在月光下只剩下起伏的剪影,像是沉睡的巨兽,静默而苍茫。
月光如水,流淌在叶辰的酒杯里,酒液微漾,映出细碎的银纹。
他轻抿一口,烧酒的辛辣在舌尖化开,与夜风的清凉交织,别有一番滋味。
“汪!”正埋头吃肉的狗子突然抬头大叫一声,一个跳跃,就到了小溪对面。
接着,它匍匐前进五六丈,到了草丛边缘,然后闪电般扑了过去。
狗子呜咽两声,从草丛中退出来时,嘴里叼了只肥硕的兔子,一招制命。
“你是真厉害!”叶辰笑眯眯竖起大拇指赞道,这狗子很机警,反应太快了。
难怪它进山总能咬一头山羊回来。
就刚才它那扑咬兔子的敏捷身手,真不是一般狗子具备的。
“呜呜……”狗子从对岸跳了回来,走到叶辰身前,把兔子放在地上。
“明天再处理,晚上血腥太重,会引来野兽。”
叶辰挥手将野兔收进空间,然后揉了揉狗子脑袋。
狗子蹲坐在地,轻摇着尾巴,眯着双眼,十分享受。
“去吃肉吧!”叶辰拍了拍它的脑袋说。
狗子转身回去继续吃肉。
叶辰看了它几眼,心里十分疑惑这狗子为何会找上自己。
“我身上有什么能吸引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