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人民币100问
- 景欣 陈耿宣 何瑞宏 郭旭峰
- 1508字
- 2025-05-27 09:55:37
第2问:如何区分法定数字货币与相关概念?
自数字货币问世后,理论界与实务界加快研发和试验各类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数字货币13、法定数字货币、加密货币、稳定币等等术语常常见诸媒体。人们往往分不清这个币与那个币,很有必要厘清相关概念。
在这些概念中,货币是最广义的上位概念。凡是在特定社会中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都可以被视为货币。然而,我们所说的货币其实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它既可以指法定货币,也可以指非法定货币、虚拟货币等,甚至是“币圈”14或游戏玩家观念中的货币。自从国家垄断货币发行以后,人们默认的货币往往是指法定货币。
法定货币则是由一国货币当局发行的货币。货币起初由政府或商业银行直接发行。人民银行获得法定授权后,成为垄断货币发行的唯一机构,其所发行货币便成为法定货币。我们常用的“钱”,往往指的是法定货币。它既包括实物形态的纸币与硬币;也包括各类银行卡、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用的资金等形态。在日常生活中,“钱”“现金”“现钞”“货币”“法定货币”等术语往往是同义互换的,公众的潜意识认为,钱就是买东西时能花得出去、其他人也认可它的价值与效力。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来看,唯有法定货币才符合公众这种朴素的认知。
随着比特币风靡一时,数字货币逐渐成为人们熟知的概念。数字货币是由技术巨头或技术精英创设开发与管理的,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数字形态的货币。法定数字货币是各国货币当局应对数字货币的产物,它是运用分布式账本或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中心化的货币。数字货币倒逼着国际组织、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机构提出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概念,研究利用数字技术的中心化货币,捍卫数字时代的金融秩序与货币主权。换言之,法定数字货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央行数字货币与法定数字货币大致同义,不过强调货币当局是人民银行。法定数字货币则强调具备法定发行权的机构都是发行主体,根据一国的金融体制确定其货币当局。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并非人民银行等机构发行的,这类数字货币均可被归为私人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数字货币现已成为数字货币发展的两大方向。15
加密货币是运用了密码加密技术的数字货币,其外延小于数字货币。虚拟货币是一个外延较广的概念,它既包括数字货币,也包括QQ币、论坛币等的货币。二者的共性在于都是电子形态或数字形态,但加密货币在安全性上比虚拟货币更强,故而为“币圈”人士所青睐,俨然是他们眼中的货币。它实际上已演变为一种投资品。虚拟货币又可称为民间发行的数字货币,包括通用数字货币、稳定币、数字代币和网络平台币,前三类货币往往可以被归入数字资产或加密资产,在特定群体中可以充当货币。第四种虚拟货币通常在网络中运行,表现为一种虚拟兑换工具,在虚拟空间中是观念上的货币。16
我们还可以根据韦恩图的原理,借鉴著名的“货币之花”模型(参见图1.1),从货币的发行人、形态、通用性与转移等不同维度来区分这几个概念。法定数字货币,也就是CBDC,包括零售型CBDC与批发型CBDC。前者具备人民银行发行、电子形态、广泛获取与点对点支付功能;而后者不能广泛获取,只能适用于银行间市场结算业务。加密货币、虚拟货币虽与法定数字货币具有一定的共性,但并不具备人民银行发行、广泛获取等特性。

资料来源:作者编译自Bech M.L., Garratt R., Central bank cryptocurrencies[J].BIS Quarterly Review, 2017。
图1.1 “货币之花”模型
背景知识
比特币、Diem(Libra)17等私人数字货币的问世,有助于我们反思货币的概念与本质。尽管社会各界对货币的概念见仁见智,但都普遍承认发行主体与货币职能是识别与区分货币的关键要素。从各类货币概念看,法定货币才是能够被社会公众广泛接受的货币,人民银行发行与管理为其价值稳定提供保障,国家信用和法律制度使其在一国范围内具有最广泛的支付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