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正光四年,也恰好是南朝普通四年。
四月青草合,延阳春水生。
“却说那霍冠军,奉汉朝武皇帝之命,年仅二十岁便又挂帅出征,将骑兵西出河西走廊,连破匈奴部落,斩首过万,擒杀数王。同年,再一次深入河西,转战两千余里,绕道直取匈奴王庭,将匈奴王的老婆孩子都抢走了。这还不止,两年后他又……”
青葱的草原之上,一行三十余人,牵着马匹,拉着板车,不断向草原深处行进。
为首一人颇为年轻,目测约为十八岁上下,北地的风霜让他年轻的面容显得有些粗糙,但也磨砺了双颊的棱角,腰间别着把环首刀,边角处已经有些破损。
霍去病的故事就是从他的口中讲出。
“霍头儿,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队中有人懒洋洋地打断道:“别说你那不知道真假的故事,就算是真的,汉朝也早亡了几百年了。”
“谁说的?不是还有南边的软蛋吗?”有人似在反驳,又似在支持。
不像后世,此时的草原和江南远如天涯海角,生活在北镇的底层人对南朝的印象既模糊又刻板,甚至不知道如今是宋、齐还是梁。
若非霍羡来自后世,他也会如这些人般对时事浑浑噩噩。
思及此处,霍羡心中不免有些苦涩。穿越前,他可不是什么吃历史这碗饭的专业人士,虽然对历史有些爱好,但也做不到对每件事都翻阅史料、刨根问底。
尤其是素来以“乱”著称的南北朝,霍羡更是一知半解。
拓跋焘、萧衍、高欢、宇文泰,他确实能叫得上名字,偶尔还能玩一玩南梁终被侯入的梗。
但也仅局限于此,对霍羡的南北朝求生甚至立业,有点帮助但也不多。
更关键的,具体什么时间发生了什么事,其背后的真实诱因是什么,这得是真正钻研这段历史的学者才能勉强说得清的。
霍羡也只能凭着自己的想法,先走一步看一步。
“霍头儿要不再讲讲南边的小娘吧,要肤白的,着轻纱的。”有人痴痴地笑,引起众人的哄笑。
霍羡回手用刀背狠狠抽了一下说话者的屁股,这一刀没收力,纵有厚衣皮甲,也把说话那人抽了个趔趄。
“没志气,又不长记性。”
屁股上被抽了个狠的,那人揉了揉,口中喃喃道“青了”,却也没生气。
霍羡在队前站定,回头看向跟着他的众人,尤其盯了一下最开始出声打断的人,沉声说道:“我给你们讲前朝的故事,讲南朝的小娘,是想让你们知晓这世道并不都像这怀荒镇般荒凉,是希望你们不要被六镇的苦寒吞没,不要想着一辈子都在这里‘打猎’。”
“咱也不想,那不是有峻边令吗?”
北魏对六镇的管辖颇为严格。
“峻边兵之格,镇人浮游在外,皆听流兵捉之。”
六镇人胆敢随意离开本镇范围的,就要被当做逃兵捉拿。在这片广阔贫瘠之地,无数人生于斯、长于斯也终于斯。
没有人希望一直待在北境苦寒之地,尤其是听霍羡讲过南边花花世界的人。但北魏横扫北方的余威尚在,六镇人虽然过得苦,却也不敢有逾矩的行为。
霍羡冻得僵硬的面庞露出了些许笑容:“总有一天,我会带兄弟们离开这里的,这是我霍羡的承诺,而且我有预感,这一天不会太远了。”
霍羡抬头望了望渐晚的天色,刚刚入春,天色还黑的很快。太阳斜下,气温逐渐下降,寒意穿透厚实的毛皮衣甲,压迫着自身的体温。
“今日便先行到此处吧,保持精力,点火歇息。”
他坐在板车旁,指挥众人生火,分配肉干和饮水。
“今天晚上听王三鱼的,给大家讲女人。”
众人闻言眼前一亮,麻利地做完了手中的活,靠坐在篝火前,聚在一起看向霍羡。
“今晚就讲皇帝的女人,却说那傻子皇帝的羊皇后……”
霍羡一边讲,一边扫视着队伍中的三十三个弟兄,再加上前面探路的两名斥候,一共三十五人,这就是他在未来乱世中崛起的班底。
十多年来的北镇生涯,让很多前尘往事已经模糊不清了。
他穿越来时,原身只有四五岁,而且是道边孤儿,经过好一番探索,才知道此时是北魏,此地是六镇。
若非后续有人收养,加着这具身体有些神异,恐怕也活不到成年。
霍羡前世喜欢历史,但对南北朝这个混乱的时代并没有太多关注,大致知道些名人,知道六镇之乱,知道北魏之后是北周北齐。
六镇,原是北魏防御北方柔然部落入侵的重地,曾有许多北魏军人屯驻在此,还有诸多归附的非鲜卑部落,以及部分柔然俘虏。在六镇成立早期,六镇是北魏贵族刷战功的风水宝地,大量的对外战事既喂饱了上层,也让一般军户过得有声有色。
但随着北魏统一北方,政治与军事中心被转移,以及柔然部落的衰落退避,六镇再无大型战争可打,逐渐变成了失势贵族和罪犯的流放地。
大约是从“黑骑士”变成了“守夜人”。
当然,无论六镇整体过的好不好,和霍羡关系都不大。或者说,正是因为六镇过的不好,才能让他这个没有任何背景的汉人孤儿“混”起来。
混乱是英雄的阶梯。
在六镇,上层的镇将和豪帅们的苦难是政治前景的断绝,而作为底层的鲜卑人和非鲜卑人,他们的苦难是穷。
六镇大部分都在草原之上,天气寒冷,本身又没有良田,靠耕种和放牧根本养不起数百万镇民,早年依靠对外战争的缴获还好一些,现在就是饿死者众。
再加上那些升迁无望的镇将们,将精力腾出来放到了盘剥镇民上,强行将镇民的收获聚拢在官仓中,“二八分账”,随意分配,更是让镇民们过不下去。
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霍羡才能拉起一支不愿意耕种放牧的队伍,去“打猎”。
狩猎动物,兼职狩猎人,当然多数时候是反过来。
在六镇中,尤其是他们所在的最靠边缘的怀荒镇,这样的“打猎”队很多。
霍羡和他们只有两点区别。
首先,其他人会对同镇的人下手,而霍羡则会把目标放在草原深处的柔然人身上。
其次,霍羡的队伍里多是汉人。
自古以来,任何一个团队的兴起都需要一个说法,或是宗教,如“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或是名义,如“反清复明”,或是理想,如“匡正天下”,这样才能把队伍凝聚起来。
只要树立起“我汉人也,不从蛮夷”的思维,他这个团队至少不会在北方被外部所轻易分裂。
因此霍羡会给他们讲汉人英雄的志向,讲汉家天子的功业。虽然这些厮杀汉的脑袋里更多想着女人,但汉家故事也会潜移默化地改变他们。
“那刘汉攻破洛阳后,羊献容又怎样了呢?”
霍羡扯开皮袋上的封口,饮了口水,回应道:“自然是被掳去了,做了那刘曜的妻子,后来刘曜当了皇帝,这羊献容倒又成了皇后了。”
“这么看,大汉确实还挺强的。”
霍羡闻言一顿,一时间不知道要不要纠正一下。这些人并没有接触过整体的历史,时间顺序有些混沌,没有意识到,等到西晋的时候,真正的汉朝已经灭亡了。
又想了想,决定还是算了。
这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有眼尖的人指向远处:“霍头儿快看那边,是老马和小獒回来了。”
这俩人是他们队伍的“斥候”,在他们周边十余里外游荡,负责寻找“猎物”,也是避免撞上柔然大部队的哨卫。
在草原上,斥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活。草原上缺乏可以判断位置的参照物,斥候单骑出去很容易迷路,找不到大部队,尤其他们还是个小型队伍。这需要担任斥候的人,有着丰富的草原经验和准确的方位感天赋。
而且在草原上,你能看到对方,对方也很容易看到你,如何能够在对方未发现的情况下,带回对方的具体情报,也很考验斥候的水平。
在霍羡的狩猎队里,也就只有寥寥数人可以胜任。
远处的两骑驰近,细看分别是一个中年人,一个少年人。
中年人名叫马忠,三十七八岁了,性格老实稳健,原本是怀荒镇里给人养马的,后来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就被霍羡拉入队伍中。
少年人则是姓陆,只有十五岁的年纪,穷苦人家没个好名儿,叫陆狗儿,霍羡给他改了改,叫陆獒。陆獒的方位感很好,闭着眼睛转十圈还能找着东南西北的那种,也算技术性人才。
队里有人调笑道:“今晚霍头儿讲了女人,小獒没听到是可惜了。”
陆獒性子活泛,若是往常必然要与其谈笑一番,这次却是没有理会,而是直奔霍羡。
“兄长,这次我们出去觅着‘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