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林南河岸

20世纪 90年代末,东北腹地的小城林海,街道两旁低矮陈旧的砖房鳞次栉比,国营商店、供销社、国营理发店、邮局、公安局等单位沿街排开,成为小城最繁华的地段。在这座拥有一定矿产资源的小城里,工厂依然是县城居民生活的核心,工厂的烟囱不知疲倦地日夜喷吐着浓烟,宛如大地沉重的叹息。然而,国企改革的风暴席卷而来,工人下岗的阴云沉重地笼罩着这片土地,无情地冲击和重塑着人们的生活,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一个生动而苦涩的缩影。

(一)

1998年 8月 26日,傍晚 6点。

林海县国营纺织厂的女工王红,骑着那辆半旧的自行车,身影融入了下班归家的人潮中。她身形微微发福,脸上带着岁月留下的浅浅痕迹,头发简单地束在脑后,几缕碎发在傍晚的微风中有些凌乱。身上那件洗得有些发白的蓝色工作服,虽然陈旧,却被她收拾得干净整洁,衣角规规矩矩地扎进洗得泛白的布裤里,脚上一双黑色的布鞋,鞋面上有几处磨损的印记,见证着她日复一日的忙碌。

此刻,王红正朝着厂家属院的方向前行,快到家属院门口时,一辆自行车如闪电般从里面窜了出来。王红急忙捏住车闸,一只脚迅速杵在地上稳住身形,常年劳作使得她的动作敏捷又利落。定睛一看,不禁喊道:“光辉,你骑这么快干啥!都晚上了,又要去哪儿瞎混?这么大了,还不赶紧接班!”

“啊!王姨,您有空还是多操心操心,自己怎么才能不下岗吧!”康光辉骑着自行车,头也不回地甩下一句话,便风驰电掣般地冲了出去。

“小兔崽子!不学好,早晚进局子蹲班房!”王红显然被这话戳到了痛处,骂骂咧咧地重新骑上车离开了。

这个康光辉,全名康光辉,他父亲康辉是林海县国营纺织厂一个车间的主任,按照康光辉自己的说法,好歹也算个县管干部。康辉原本期望儿子能继承自己身上的优点,将这份辉煌继续发扬光大,可没想到光辉却只继承了干部子弟的身份和不良作风,把所谓的辉煌都败光了。初中没读完,他就辍学在家,留着时髦的港式中分发型,嘴里整天叼着烟,跟着一帮小混混四处游荡。

此刻,康光辉一边骑车,一边抽着烟。遇到漂亮姑娘,他就赶紧把头一低,让头发遮住眼睛,随后迅速扬头,把头发往后潇洒一甩,那一刻,仿佛自己就是香港“四大天王”附身。

仅仅半个小时,康光辉便骑着自行车来到了距离林海县城城区 20里地左右的林南河。

望着夕阳西下的绚丽余晖,以及在大桥上呼啸而过的列车,康光辉从自行车后座的箱子里拿出一根胳膊粗细的火炮,也就是俗称的“二踢脚”。他走到河滩上,竖起短袖体恤的领子,慢悠悠地点燃一根烟。迎着习习晚风,他望着对面,模仿电影《和平饭店》中周润发的经典台词,大声说道:“我阿辉说过的话,从来不会收回。我们之间的恩怨必须做个了结,今天就来要你们的命!”

话音刚落,康光辉便将点燃的火炮扔了出去。

只听“嘭”的一声闷响,康光辉神色镇定,静静地凝视着前方,默默地吸了一口烟,在心里默念:三、二、一,紧接着撒腿就往后跑。

还没跑几步,又是“嘭”的一声巨响,紧接着传来“哗啦”一声,河水被溅起了六七米高。

“尼玛!跑晚了!”康光辉嘟囔着。此时的他已经变成了一只“落汤鸡”,短袖体恤的立领也彻底“立”不住了,紧紧地粘在脖子上。他顾不上整理衣服,转身回头往河里一看,只见十几条鱼翻着白肚漂浮在水面上。

“哈哈,这身衣服也算没白湿。”康光辉挽起裤腿,往河水里走了几步,一边用棍子划拉着鱼,一边用带着林海方言、模仿粤语的“林粤式”腔调哼着歌。等把鱼都捞上来,他数了数,一共十七条。将鱼装上自行车后,他点燃一根烟,沿着河滩向前走去。

康光辉心里暗自盘算:留几条品相不太好的鱼,回家打打牙祭,其他的都送到纺织厂家属院韩姨家。韩姨家的女儿谷晓丽,从初中起就是自己心中的“白月光”。虽然现在她上了高中,但等她考上大学,几年之后还不是要回县城上班?到那时,自己也能凭借父亲的“权势”,成为纺织厂的正式职工,运气好的话再混个小股长当当,也算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正走着,一只红色的高跟凉鞋,如同河里的大鱼一般,突然闯入了康光辉的视线。他瞬间停下脚步,放下车子,快步跑过去将鞋捡起来,拿在手里仔细端详:这只鞋看起来几乎全新,鞋面和鞋带处没有一丝褶皱,细长的鞋跟足有 6厘米长。鲜艳的大红色鞋面在渐渐昏暗的夜色中,依旧散发着迷人的光泽,几条纤细的皮质绑带交错着,在脚踝处系成一个精致的蝴蝶结,鞋尖微微上翘,露出一点圆润的弧度。

康光辉来回翻转着这只高跟凉鞋,脑海中忍不住想象,到底是哪个漂亮女人,又或者是谷晓丽穿上它时,会展现出怎样优美的线条?想着想着,他的嘴角差点流下哈喇子。在那个物质相对匮乏的年代,这样一只精致性感的高跟凉鞋,确实足以引发一个十八岁男孩的无限遐想。

“怎么只有一只鞋?那另一只去哪里了呢?会不会就在附近?”康光辉停止了想象,眼睛开始四处张望,带着满心的疑问,向前走去,试图寻找另一只鞋。夜色也渐渐暗了下来,一直走到一片芦苇滩前,康光辉发现芦苇有明显的倒折痕迹,心中不禁暗暗窃喜:应该就是这里了,说不定还会有意外收获?

康光辉点燃一根烟,模仿电影中“小马哥”抽烟的帅气样子,对着夜色吐出一个烟圈,然后大步踏进了芦苇丛中。大概走了几米,他就发现有焚烧的痕迹,而且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说不出来的难闻味道。

这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康光辉心里开始有些发怵。他把抽剩的烟头扔在地上,用脚使劲踩了踩,给自己打气说道:“我阿辉说过的话,从来不会收回。今天一定要找到另外一只高跟鞋。”他又鼓起勇气,继续向前走了十几米,来到了一片更大的焚烧区域,味道也愈发呛鼻。在烧得黑乎乎的芦苇地里,他看到有个黑乎乎的东西静静地放在那里,由于光线太暗,看不清到底是烧毁的家具,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康光辉缓缓走近,从兜里掏出打火机,打着了火,蹲下身子仔细一看。

“哎呀妈呀!”康光辉如同触电一般,浑身猛地一颤,原本蹲着的双腿瞬间一软,一屁股重重地坐在地上,溅起一片尘土。他的眼睛瞪得滚圆,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去,变得一片煞白,嘴唇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着。紧接着,他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地就从芦苇地里拼命蹿了出来,干枯的芦苇叶划破了他的手臂,他却浑然不觉。

此时,四周的芦苇在风中沙沙作响,仿佛无数双隐藏在黑暗中的眼睛正窥视着他,又像是发出阵阵诡异的低吟。康光辉跌跌撞撞地跑向河滩边的自行车,手忙脚乱地解开车锁。由于太过慌张,车锁几次从他颤抖的手中滑落。终于,车锁解开了,他跨上自行车,双手紧紧握住车把,用尽全身力气拼命蹬着踏板。

康光辉不记得自己是几点到家的,也记不清这一路是怎么回来的。刚打开家门,就听见父亲康辉的声音:“哎哎哎,你干啥去?!吃饭了!”

康辉,作为国营纺织厂的车间主任,身形微微发福,挺起的肚子让人感觉不怒自威。他那原本就不算浓密的头发,被精心地向后梳拢,亮闪闪的发蜡将每一根发丝都固定得规规矩矩,似乎在彰显着他对秩序的把控。此刻,他见儿子又是从外面疯玩回来,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我,我不吃了。”光辉有气无力地回了一句,闷着头就往自己屋里走。

“你说不吃就不吃了?一天到晚不学好,到哪儿瞎溜达去了?!”康辉质问道。

“行了,行了。你一到家就知道训孩子,他怎么不学好了,长这么大你管过几回?我看就挺好,你快吃你的饭吧!”光辉的妈妈王秋红在一旁嘟囔着。

“我这不是要管吗?你又不让管,你就宠着他吧!”康辉是典型的“妻管严”,说完只能继续坐在桌上吃饭。

两口子吃完饭,康辉沏了杯茶,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王秋红还是不放心儿子,见他一身泥一身水地回来,也想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来到厨房切了盘水果,端着盘子走到光辉房间门口,敲门说道:“儿子啊,开开门,吃点水果,来!”

见屋里没有动静,王秋红又敲了敲门说:“辉啊,妈给你切了水果,你尝尝,妈进来了哈?”王秋红又等了一会儿,见还是没有回应,便推门进去了。

推开门一看,康光辉趴在床上,浑身上下湿漉漉的,裤子上还有很多泥。王秋红惊讶地说道:“哎吆,辉啊,你这是去哪儿疯了?弄的这么脏?!”见光辉不说话,依旧趴在那里。王秋红把果盘放到桌上,坐在床边,这才发现儿子浑身打颤,摸了摸他的头,还有点发烫,连忙说:“你这是发烧了,儿子,我去给你拿药。”

王秋红刚要起身,儿子光辉开口说话了:“妈,你先别走,陪我呆一会儿。”

“哎哎,好,妈不走,妈陪着你。”王秋红说完,见儿子还是颤抖个不停,便拿毛巾被给儿子盖上,对着屋门外喊道:“老康啊,老康,儿子发烧了,快去拿药来!”

“你来拿不就行了,怎么还非让我拿呢?我这正看足球赛呢。”老康头也不回,眼睛紧紧盯着电视说。

“唉呀,你儿非要我陪着他,再说你看那个有什么用啊?!输一个球跟输俩球有什么区别吗?快点拿过来,你儿重要还是足球重要?”王秋红焦急地说道。

“好好好,我去拿!唉,每个惯坏的孩子后面,肯定有一个宠溺的妈。”康辉一边嘟囔着,一边端水拿药走进了儿子的屋里。

“儿子,你先喝点水,喝点热水咱吃上药!”王秋红拿着端来的热水说道,光辉坐了起来,接过杯子。

王秋红这才发现,儿子的脸色异常苍白,手和胳膊上不知道从哪里蹭破了,殷殷地渗出鲜血,浑身仍在不停地颤抖。

这可把王秋红心疼坏了,急切地问道:“儿子,你咋了?快告诉妈,是不是让人欺负了?啊?”

康辉一看儿子确实有些不对劲,站在一旁说道:“赶紧说,是不是又闯祸了?”

“闯什么祸?你一张嘴就知道训儿子!”王秋红对康辉皱了皱眉,然后手在空中佯装做了一个“打”的姿势,转过头对着儿子说:“辉啊,给妈说,到底咋滴了这是?是不是在外面受欺负了?”

康光辉瞅了瞅爸,又瞅了瞅妈,犹豫了一下,缓缓说道:“爸、妈,我今天下午去县城的林南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