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分析

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进程

人口老龄化是指60岁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是对在人口总数中老年人口比例动态上升趋势的描述,反映特定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一种概念。联合国对于老龄化社会(aging society)的传统界定标准为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而新的标准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以上的人口比率超过总人口的7%,就可以被称为“老龄化社会”,而超过14%就被称为“老龄社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化已成为21世纪不可逆转的世界性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发达国家老龄化进程长达几十年至100多年,如法国用了115年,瑞士用了85年,英国用了80年,美国用了60年,而我国只用了18年(1981—1999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的速度还在加快。《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指出,从2001—2100年,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1年到2020年的快速老龄化阶段;第二阶段,从2021年到2050年是加速老龄化阶段;第三阶段,从2051年到2100年是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阶段。到2051年,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4.37亿,约为少儿人口数量的2倍,老年人口规模将稳定在3亿~4亿。

联合国统计及预测数据显示,1990—2020年世界老龄人口平均年增速度为2.5%,同期我国老龄人口的递增速度为3.3%,世界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95年的6.6%上升至2020年9.3%,同期我国由6.1%上升至11.5%,无论从增长速度和比重都超过了世界老龄化的水平。截至2014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亿,占总人口的比例15.5%,2.1亿的人里有将近4 000万人是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3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数量会进一步增多。

二、我国“老龄化社会”的特点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状况,主要具有以下的特征:

1.老龄化进程迅速,老年人口规模巨大

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以每年3.2%的速度递增。65岁以上人口比例由7%增长到14%,发达国家大多用了45年以上的时间,我国只用27年就完成了这个历程,且将长时期保持很高的递增速度,属于老龄化速度最快国家之列,而且老龄化人口中的高龄化(>80岁)速度也非常显著。世界银行2002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总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0.67%,老年人口占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21.04%,是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六国之和。高龄老人增长速度远远超过老年人口增长速度。高龄老年人口的大量出现,意味着带病生存和卧床不起的概率增高,多数人生活不能自理。高龄老年人口是人均占有医疗资源最多的群体,需要各方面的临终关怀,包括精神上、经济上、生活上的慰藉与供养。

2.未富先老,经济压力倍增

发达国家先有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充分积累,然后才进入老龄化社会,即“先富后老”,国家有足够的物质条件解决养老问题。如日本在65岁以上人口比例达到7%、10%、14%时,人均GDP分别为1 967美元、11 335美元、38 555美元。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总人口和老年人口都占世界的1/5。由于长期积贫积弱,在改革开放前我国GDP还不到世界的1%。在经济不发达情况下,我国又迎来加速老龄化,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的国家。由于生产力不发达,社会财富不充足,经济实力和物质基础比较薄弱,因此要解决众多人口的养老问题还缺乏雄厚的物质基础和条件,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具有明显的超前性,超前的人口老龄化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压力十分沉重。

3.各地区老龄化发展不平衡

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具有明显的由东向西的区域梯次特征,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老龄化发展明显快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最早进入人口老年化行列的城市是上海(1979年),最迟进入人口老年化行列的地区是宁夏(2012年),时间跨度长达33年。

统计数据表明,从区域分布来看,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状况可分为四类:第一类,上海,已属于高度老龄化地区;第二类,北京、天津、浙江,属于中高度老龄化地区;第三类,辽宁、山东、湖北等,属于中度老龄化地区;第四类,内蒙古、黑龙江、甘肃等,正处于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过渡的人口老龄化初始阶段。

从城乡分布来看,由于我国城市化加速,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转移,大量农村劳动力迁移流动到城市,使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和速度都高于城市,中国老龄化状况长时间城乡倒置,农村同样面临着老龄化的严重问题。有研究预测,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到21世纪后半叶,城镇的老龄化水平才将超过农村,并逐渐拉开差距,这是我国人口老龄化不同于发达国家的重要特征之一。

三、“老龄化社会”的应对策略

2002年,马德里国际老龄大会上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新思维,把健康、保障和参与看成三位一体,强调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必要性、重要性。2006年,《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决策,这是积极老龄化的理论升华,由应对个体老龄化上升为应对群体老龄化,着眼于宏观层次,其核心在于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

1.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势在必行

在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下,未来的医疗机构需要为老年人口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由此而引发的医疗机构的变化和社会保障体制及医疗保障体制的变革已成为必然趋势。有研究预测,我国未来的医疗资源将有近50%的比例用于老年人口,这是对有限医疗资源在配置选择上的一大挑战,提示在医学教育中不同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根据人口的变化作出调整,而医疗机构内部更应该根据这种人口需求的变化进行合理的规划。

2.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我国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面临着老年人口比重上升和养老保障压力增大的挑战,但是老龄化在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制约的同时,也孕育着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即老年产品消费,它能带动相关的第三产业的发展。1970年日本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大力发展老龄产业以应对老龄化挑战,实现了第三产业的良好发展。

截至目前,我国老龄产业的处境仍然比较尴尬。一方面,老年人的需求巨大且迫切;另一方面,老年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仍未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和产业链。有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老年人市场需求约8 000亿元,而当年可为老年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总值不足1 000亿元,由此可见,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养老观念亟待更新

在现代社会,养老资源至少应包括经济供养、健康维护、生活照护和心理慰藉4个方面。传统的养子防老、家庭养老观念在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照料护理等方面承担了主要的作用。目前,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养老是养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主导、组织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要承担愈来愈多的责任。此种养老服务体系是社会化的,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含慈善公益组织)、志愿者、社区等,需要共同承担起老龄社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