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顺治朝奇案冤案揭秘
- 悲大清十二朝怨魄哀魂:大清奇案冤案
- 周浩文编著
- 12939字
- 2022-07-28 17:51:43
这位十四岁才亲政,拿到皇权不过十年的小皇帝,火气不小,他一手制造了诛杀无数无辜者的“多尔衮谋逆”奇案和大清王朝第一起文字大狱即函可《变纪》冤案。但他在后宫情感上却一反常态,独一份痴爱董妃,以致成为后人都无法断论的一桩奇案——此董妃究竟哪方美人儿?
1 孝庄皇太后下嫁睿亲王奇案
孝庄太后姓博尔济吉特氏,出生于蒙古科尔沁部,贝勒寨桑之女,后嫁与太宗皇太极作妻,时年十三岁。她的姐姐也嫁与太宗,即宸妃。两人又是太宗中宫皇后的侄女。
太宗崇德元年(即公元1636年)被封为永福宫庄妃。三年正月,生子福临,即后来的世祖顺治。福临即位,尊为皇太后,史称孝庄太后,也称顺治太后。她守寡时正值三十岁,还在关外,比多尔衮年少两岁。
孝庄是一个聪明能干,富有谋略,且很有姿色的女强人,对清王朝的建国贡献卓著。
孝庄太后下嫁的主要根据有这么几点:
①明遗臣张煌言《建夷宫词》之一说:
上寿觞为合卺樽,
慈宁宫里烂盈门。
春官昨进新仪注,
大礼恭逢太后婚。
明成祖时于女真族所居地为建州卫,这里指满清。慈宁宫在紫禁城内隆宗门西,清朝为皇太后所居,皇后则居坤宁宫。春官指礼部。太后而曰“婚”,自然是改嫁了。
②多尔衮为顺治皇帝的叔父,清廷先称为皇叔父,后则直呼皇父。这是很奇特的。
③孝庄病重时(死时为七十五岁),遗命不与已故丈夫皇太极合葬,而别营陵墓于关内,她的理由是太宗奉安已久,不可再惊动他。昭西陵的碑文上有“念太宗之山陵已久,卑不动尊。惟世祖之兆域非遥,母宜从子”语。后来人认为这是她内心自愧于皇太极的原因。
孟森在《太后下嫁考实》中都予驳正:
张煌言作为明遗臣,坚持抗清,其中“自必有成见”,含诽谤性质,而且写诗时人在南方,所以远道的传闻,邻敌的口语,很难作为依据,“且诗之为物,尤可以兴到挥洒,不负传信之责”。
蒋氏《东华录》曾记清廷于议多尔衮罪状中有一款说:“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此为王氏《东华录》所无)孟氏评说:“但‘亲到皇宫内院’一句最可疑,然最可疑,只可疑其曾渎乱宫廷,决非如世传之太后大婚,且有大婚典礼之文布告天下等说也。”
至于皇父之称,“由报功而来,非由渎伦而来,实符古人尚父、仲父之意”。这一点,郑天挺《多尔衮称皇父之由来》一文,辩证特别详细明确,他疑心“皇父”之称与“叔父摄政王”、“叔王”,“同为清初亲贵之爵秩,而非伦常的通称,其源盖出于族中旧俗”。和孟氏的由报功而非渎伦相合。
清朝皇后与皇帝分葬的,不仅孝庄一人,如孝惠皇后与顺治,孝圣皇后之与雍正等,且当时已有另一皇后孝端后和皇太极合葬在先,自更难合葬。
但,①张煌言虽与新朝对敌,他的为人一向正直严谨,如果并无其事,还不至故意毁一妇人名节,即使他得自民间传闻,但这时清人已入主中原,民间正慑于新朝的威暴,怎么会有这种传闻?
②清人称多尔衮为皇父,和古代称功臣为尚文、仲父不同,这两处的“父”字应读“府”。《清圣祖实录》记孝庄临死前对她孙子玄烨(圣祖康熙)说:“我心恋汝皇父及汝,不忍远去。”这里的皇父虽指圣祖之父世祖,却说明皇父即父亲之意。孟氏又引《朝鲜仁祖实录》的话,正说明此中匣剑帷灯、扑朔迷离之状,那意思是说:清国何以有皇父摄政王之语?使臣回答说:(从前还用“叔”字),现在连“叔”字也不用了,所以仁祖说:“然则二帝矣。”仁祖起先为什么有此问词,不正是已闻下嫁的信息吗?孟氏以为《实录》中没有说明太后下嫁即作为无其事之证,未免过于迂执。胡适致孟氏书中说:“所云‘今则去叔字’,似亦是所答非所问。”细加玩味,答语似隐而实显。
③据牟小东《清孝庄后下嫁之旁证》考释:清朝皇后和皇帝分葬的,如孝惠、孝圣等,她们都葬于陵园“风水墙”之内,独有孝庄后的昭西陵在“风水墙”之外。她的灵柩浮厝于“暂安奉殿”近四十年。《朝鲜李朝实录》在康熙二十七年正月,记邻邦朝鲜闻孝庄去世,却秘不发丧,朝鲜大臣感到奇怪。这是因为圣祖康熙已感染汉化,越发感到其祖母下嫁不光彩,所以有秘不发丧、灵柩浮厝等措施。
再从风俗上考察,这种娶兄嫂、姑母、侄女等渎伦事,在关外时非常普遍,皇太极与庄妃即是姑父和侄女。这里还可补充一点:孝庄寡居时,正在盛年,入关初期礼教观念很淡薄,从情欲上说,也很有可能。这话似近不经,但考察历史上某些妇女的生活史,其实是很重要的因素,如才女李清照在四十七岁时的再嫁。
前述多尔衮罪状中“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一话,孟氏也认为最可疑,又觉得“决非如世传之太后大婚”。大婚、布告与否,暂不深究,但有一点却是很明白的:这个“皇宫内院”只能指太后居处,正因孝庄已成多尔衮之妻,他才能以皇父之尊,堂而皇之进入内院。他在当时这样做,并不算错。孟氏的入室弟子商鸿逵,在《清“孝庄文皇后”小记》中,先认为单凭一些记载还不能作为下嫁的确证。接着说:“但即让有此事,也只能把它当作一种政治手段看待。”商鸿逵也承认有此可能,不如孟氏那样说得坚决。
《鞑靼战纪》所记世祖顺治命人将多尔衮尸体挖出,以棍鞭抽打,最后砍头暴尸,这不能不让人疑问:世祖对多尔衮为什么仇恨到这个地步?世祖的嗣位,当初主要由多尔衮拥立以致扶持,他并不是不知道,如果不是使他感到奇耻大辱,何至采用这样残忍手段对付逝者?
另据刘文兴《皇父摄政王起居注》一书跋文:“清季宣统初元,内阁库垣圯。时家君(刘启瑞)方任阁读,奉朝命检库藏。既得顺治时太后下嫁皇父摄政王诏,遂以闻于朝。”阁读指内阁侍读学士,为四品官,掌收发本章、总稽翻译,为清代独有官名。这是很有力的证据,刘氏跋语当可相信,可惜诏书未曾传世。至于《清稗类钞》及《清宫十三朝演义》所载下嫁诏书,纯为文人舞弄笔墨,后者出自小说家所言,两处诏文措词不同,其伪可知。
太后下嫁时(当在顺治六年前),世祖还年幼,到多尔衮死后,遂有削爵、毁尸等报复性举措。至高宗乾隆时,汉化已深,国母而再婚,更不成体统,索性将多尔衮平反,示天下以无隐秘。蒋氏《东华录》,因依《实录》红本为主,尚载亲到皇宫内院情节等等,光绪时王氏《东华录》成,乃削去加封皇父一节。这也有两种解释:一是欲盖弥彰,足见皇父与下嫁相关;一是本是报功的尊称,又恐引起后人误会,故而删除。
因为孝庄太后事件对后世影响的深远,王梦阮《红楼梦索隐》以为第十八回元妃归省,便是影射孝庄下嫁的大典:“行礼已毕,复行更衣,另备车驾,至贾母上房叙家人之礼,意者先御正殿,后入寝宫,所谓骨肉不分,天伦有有乐者即在此邪?”又说:“是曰入宫,亦曰入府(指摄政王府),为临幸后之第一步。”第二十九回贾珍知道张道士是当日荣国公的替身,则说:“是指为睿王替身,荣国公即从睿王名衮字上化出。……睿王替身,即元妙观之老神仙也。”并以为此回是“写睿王死后,孝庄追念的光景”。此固然有牵强附会之意,也见得太后下嫁说深入到各个方面。又据《清朝野史大观》卷一,太后下嫁后“出居睿亲王府”,这也为想象之词,与罪状中“亲到皇宫内院”便不符合。
孝庄下嫁如果是事实,当在顺治二年至六年,但到顺治七年三月,多尔衮又谕示邻邦朝鲜国王,索取国王的妹女、近族或大臣之女为妃嫔,可见其人之好色,总而言之,权欲与情欲便是贯穿了他的一生。同年十二月,他就死了。
就史学界观点来看,孝庄下嫁一案现今虽尚不能作明确结论,但近二三十年来,相信下嫁是事实的人却更多了。清朝的史官文书自然不会明白记载,但种种迹象,不难窥测,特别是对多尔衮尊贬的翻覆易变上,最可从夹缝中窥探出真相。
2 《变纪》书稿冤案
顺治四年(即公元1647年),距离清兵铁蹄践踏江南已有两年多时间,江宁(清兵占领后将南京改为江宁府)城内,除城门各口仍设满洲驻防兵把守外,一切秩序似乎恢复到正常状态。十月的一天,有位中年僧人想离开江宁南下,在熙熙攘攘的城门口接受度牒检查。城守兵发现,这个和尚竟然持有钦命招抚江南各省地方总督军务兼理粮饷、大学士洪承畴发给的护行印牌,立即警觉起来,仔细遍查其行装,从存放经卷的竹篓里找出南明福王答阮大铖的信件和自撰《变纪》一书,于是立即将他扣押。
这个僧人到底何许人也呢?为什么凭几页书稿就要被抓起来呢?
原来这个僧人法名函可(公元1612年~公元1660年),本姓韩,名宗,字祖心,广东惠州博罗县人。其父韩日缵,原为明崇祯年间礼部尚书。韩宗出身官胄显贵,自幼聪颖过人,成年以后,广交名士,砥砺名节,“有康济天下之志”,且性格好义,豪快疏阔,爱打抱不平,“有贫士冤狱自分死,师(即宗)密白得免”,所以“声名倾动一时,海内名人以不获交韩长公(子)为耻”。
韩宗早年生活,正处于明王朝根基摇晃、大厦将倾的大动乱时期。不少读书人,目睹朝政腐败,内忧外患接连而至,既不屑同流合污,又无力挽狂澜于既倒,因而愤懑丛生,普遍表现为恃才傲物,厌世嫉俗,终日置身于水榭楼台,热衷于诗酒牢骚之中,对活生生现实采取消沉回避态度。据《普济剩禅师塔碑铭》记载:当时韩宗等,“颇绝意进取,日罗声色,嗜饮酒,前堂置宾客,后帐列伎女,任使慷慨,交游阗,户外履相错,时人慕之为豪士”。其人简直放荡不羁,近乎荒唐。
明崇祯九年,其父病死京城。亲人辞世,家道零落,使他“闭门绝交游,悒悒无生人趣”,觉得“人间半点也靠不住”,万念俱灰,于是有超脱凡尘、遁入空门的强烈愿望。经过三年悟性,他终于下定决心,撇下慈母妻妾弟妹家人,崇祯十三年(公元1640年)二十九岁时,偕挚友同登江西匡山(即今庐山)削发,皈依佛祖,取法名函可,“以世度沧桑,号剩人”。
但是,具有正直士子忧国忧民禀性的函可,不可能六根除净,血性消匿。崇祯十七年李自成农民军攻破北京城,明皇帝上吊于煤山寿皇亭海棠树。甲申之变噩耗传到南方,南京明朝兵部尚书史可法尚且呼天号地,以头触柱,血流至踵,更何况像函可这样的臣民。他虽身处禅堂,地僻南疆,木鱼钟声相伴,然而改天换地阶级搏斗的消息与终未泯灭的凡根相冲撞,掀起心灵滚滚激浪,使他难于入定,“悲恸形于辞色”。不久清兵入关,李自成败退西安,满洲贵族在北京建立清王朝中央政权。君父遭难,故国沦丧,异族入主中原,所有这一切对当时尚未被征服的南方汉族知识分子来说,无异于“天崩地解”。函可感到渺茫、惶惑无所措。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五月,在南京建立了以福王朱由崧为首的南明弘光王朝,这消息像茫茫黑夜的一线晨曦,给予函可以极大慰藉,他充满希望憧憬,仿佛看到大明帝国在地平线上升起。第二年春天,他借“请藏经”为名,亲临南京,去分享重建故国的喜悦。
函可在南京期间,寄宿好友顾梦游家。诗人顾梦游,字与治,南京人,明官宦世家子弟,“少称神童,十岁作荷花赋”,高风亮节,以出污泥而不染自喻。他血气方刚,“见国事日非”,相结四方贤豪,以文会友,或醉舟秦淮,或诗吟钟山。函可与他结为方外莫逆交,正是他们思想情操以至于政治态度互为一致的原故。
然而好景不长,函可居南京近三个月,对南明新朝还未有所了解,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三月,左良玉以清君侧为由举兵造反,陷九江,下安庆,内战骤起,弘光朝一片混乱。清豫亲王多铎率大军以摧枯拉朽之势自河南长驱而下,破徐州,渡淮河,扬州十日,镇江开钥,五月便进入南京。弘光小朝廷巢倾卵覆,朱由崧窜逃芜湖又被捉了回来。有大臣如钱谦益等捧舆图册籍于城外跪降;有大臣如马士英等挟太后作政治资本出奔;有大臣如史可法等坚持抵抗流尽最后一滴血;有大臣如方倬等无力回天又不甘屈服而自裁殉死。函可亲历其间,这“甲申之变”惨状的再现,又一次国破色变对他打击太大,再也按捺不住了。明朝正统观与民族大义感融合成不可压抑的精神力量,他挥笔疾书,把目睹耳闻之死事,一桩桩一件件记录下来,汇成书稿,书名叫《变纪》。
《变纪》因为是手稿,且被清兵没收,难逃被销毁之厄运,其详细内容现已无法查明。但作者站在南明立场,用满腔激情,记述了弘光朝仁人志士不甘亡国悲壮献身的事迹,这是可以肯定的。据函可的师兄函昰回忆:书中“闻某遇难某自裁,皆有挽,过情伤时,人多危之,师(即函可)为之自若”。可见,书中哀挽颂扬那些死者,是为抗清或自绝于清朝而牺牲的,对于清统治者来说,当然要犯忌讳。但该书只记死事,没有诋毁或号召反清之言辞,且为一文稿,并未刻印,尚无任何影响。如果想息事宁人,把它看作文人雅士喜欢摆弄笔墨习气,也未尝不可。
至于明朝福王朱由崧答阮大铖书稿,已无从考查。阮大铖为明季阉党成员,崇祯年间失势。他与福王朱由崧有交往,应在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六月马士英推荐谒见到顺治二年五月清军陷南京这一年间。据现有史料,阮大铖于六、七月间曾向朱由崧上《备江策》两疏,主要内容为阻止李自成农民军突破长江天堑,陈述守江“三要两合十四隙”的防卫计划和措施。接着朱由崧提用阮大铖,遭到满朝尤其原东林派的坚决反对,明季阉党和清流生死搏斗在弘光新朝重演,深深打下了明王朝腐败没落的烙印。八月,命阮大铖兼佥都御史,巡视江防,掌握军事大权。他再上疏言党争,诋诬东林,为自己辩护。顺治二年二月,明又晋升阮大铖为兵部尚书兼左副都御史,奉命巡江。他在陛辞疏中表示“君父再造之恩,倘犬马不伸其报,即豺狼岂食其余”。总观阮大铖上奏四五疏,皆言防御农民军及左良玉南下军事。福王朱由崧的答书,无非关于江防和党争二端,其中内容并无悖逆于清。而且此时弘光朝早已不存在,以此定罪实属勉强。
其实,《变纪》案发,背景十分复杂,直接牵涉到江宁军政首脑洪承畴与巴山的矛盾。
江南重镇南京虽被清军占领,弘光朝在这一地区的军事实力几乎全部覆没。但各地抗清斗争此伏彼起,使清兵马不卸鞍,寝食无定,难以建立有效统治。于是,顺治二年闰六月,摄政王多尔衮采用剿抚方略,命老谋深算的大学士洪承畴到江宁,招抚南方各省,总督军务,兼理粮饷。铸“招抚南方总督军务大学士”印,“赐敕便宜行事”。不久,又命昂邦章京巴山总管江宁驻防满洲兵,张大猷为提督江南总兵官,总管汉军及绿旗兵。洪承畴到任后,仅半年时间,就招抚了江南宁国、徽州、江西南昌、九江等十三府,攻破抗清义军据点江南绩溪、婺源。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洪承畴与巴山通力合作,剿抚并举,连续五次用兵,镇压了江宁及周围地区的抗清斗争。
当时睿亲王多尔衮以为自己慧眼识英雄,启用洪承畴收拾多铎留下的难以稳定的江南局势,十分得意。但洪承畴毕竟是汉人,与明朝关系很厚,南京曾是明开国京城,那里聚集着大批故明遗臣,多尔衮也觉得不太放心。所以他把守卫江宁的重担专交巴山负责。巴山,瓜尔佳尔氏,满洲镶黄旗人,从清太宗皇太极南征北讨,立下汗马功劳。进关后参与击败李自成大顺军战役,然后镇守江宁。巴山被派驻江宁的目的,除了他是一名能征善战的骁将,藉以保证满洲兵在江南地区实力外,也是为了牵制和监视洪承畴。虽然给洪“便宜行事”,但也不让其为所欲为。这样,他们在镇压抗清斗争的问题上是一致的,在使用各自的权力上却存在着矛盾。
例如,顺治四年初,因抗清死难的故明左通政侯峒曾,其子侯元静曾派密使谢文尧,与在浙江海上继续抗清的鲁王朱以海联络。谢文尧在返回江宁途中,被清军抓获,搜出鲁王敕书,封洪承畴为国公,土国宝(江宁巡抚)为侯,并有鲁王将领黄斌卿致洪、土密信,说:“内伏承畴,杀巴、张(指张大猷)二将;外托国宝,靖除地方。”并说“承畴所具本章,已为转奏”。巴山如获至宝,迅速密报清廷。洪承畴得知巴山告密消息,立即上疏摄政王,以惊闻父丧和眼疾加剧为由请求解职守制。其实他的父亲早于崇祯十六年九月去世,已经好几年了。至于眼病,还不至于要皇上、皇叔父“特赐怜悯”。可见洪承畴的奏疏,暗示已知巴山给他泼脏水,要求澄清,以正视听,有点要挟的意思。多尔衮认为洪承畴对清朝的忠诚还是主要的,然而洪承畴的社会关系复杂,难免有瓜葛之事。五月传帝谕洪承畴、土国宝,明确表示“卿等皆我朝效力大臣,故反间以图明陷,朕岂堕此小人之计耶”?望他们忠诚勤谨,以报国恩,“勿以此介意”,给洪承畴吃了定心丸。与此同时,又传谕巴山、张大猷,称赞他们“遇有乱萌及奸细往来,严密拿解,俱见尔等公忠尽职”,表扬巴山干得好。既平息了这场纠纷,又继续保持矛盾。七月间,因镇守江宁满洲兵多为骁骑,携带十二马群以充军备。为此需要在附近开辟牧草场。然而江宁乃江南都市,人口稠密,土地缺少,且多为民间种植田亩,无法建立草场。洪承畴反对这样做,上疏请求免建草场,给巴山一个闷棍,这样更加剧了双方的矛盾。
所以,函可案发,无疑为巴山提供一颗打击洪承畴的炮弹。因为函可的通行证是洪承畴亲自颁发的,持此通行证的人却藏有“逆书”,岂不是洪承畴真与抗清有联系。巴山急不可待地将此案秘密上报朝廷,同时怀疑还有徒党,煞有介事地动员驻防军进行全城搜捕,“拷掠至数百”。将函可单独押在军中,不同洪承畴磋商,就秘密进行审讯。函可始终承认《变纪》是他一人私撰的,与他人无涉。于是用酷刑,使木棍夹双足,“夹木再折,血淋没趾,无二语”。巴山一无所得,又把函可用铁链绕项脖三圈,送军营禁闭等候再审。他“两足重伤走二十里如平时”,江宁围观百姓都知道函可是无辜的,“为之含泪而不发一语”。
那位为函可提供写作条件的顾梦游,也被牵连受审。但这位肝胆相照的朋友,“白刃交颈,人鬼呼吸,无变色,无悔词”,坚定而不吐一字。他在《送祖心还岭南》诗中,早就有“心事两年同下泪,莺声明日独凭楼”的绝句,可见他们两人意气相通的深厚情谊。函可被流放沈阳后,写给顾梦游一首诗,其中两句是这样的:“一卷诗书动甲兵,鸟飞鱼逝海天惊。许多人士欣同死,费尽精神荷再生。”表达了对顾梦游没有出卖朋友,为了共同信仰视死如归气概的敬慕。
这个小小案件被巴山人为地扩大,从上到下牵涉了不少人,首当其冲的当然是洪承畴。几个月前洪承畴就被巴山告了一状,这次又来一家伙,使他如坐针毡,十分被动。他审时度势,马上向朝廷引咎上疏:“犯僧函可,系臣会试房师、故明礼部尚书韩日缵之子。”到江宁印刷藏经,念及世谊,“臣给印牌令回广东,因出城门盘验,经笥中有福王答阮大铖书稿,又有《变纪》一书,干预时事。函可自取愆尤,臣有世谊,理应避嫌”。至于“臣之情罪轻重,乞敕部察议”。洪承畴真不愧为一个足智多谋、有权力斗争经验的老手。他以因世谊发给印牌说明与案情无直接关系,并高姿态地回避参与处置此案,暗指由巴山单独审理有偏狭之嫌,将球踢给朝廷。
摄政王多尔衮不愿洪承畴、巴山的矛盾激化,否则定要影响江南稳定这个大局,便命将函可械送北京,由刑部审理定罪。对于洪承畴,吏部以“私发护身印牌”渎职罪,奏议应予革职。顺治五年四月十八日得旨:“洪承畴素受眷养,奉命江南,劳绩可嘉,姑从宽宥。”给他一个体面的警告。巴山在一年内连续两次告密洪承畴参与谋逆,成为当时轰动朝野的两起大案,洪承畴感到寒心,实在无法再在江宁呆下去。他再次以父丧和眼病恳请回京,清政府无奈,不久将他召回,仍任职内三院。而巴山结怨洪承畴,虽未获罪,却影响了升迁。
函可羁押在北京,经刑部审理,判决将他及其徒法纬等四人流放沈阳。顺治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函可等到达戍所,开始了他的诗歌大创作时期。流放四年后,函可才知道广东老家因抗清,多数亲友都死于非难。“几载望乡音,音来却畏真。举家数百口,一弟独为人。”最后连这个弟弟也被迫害死。国亡家破亲绝集于函可一人之身。他悲痛:“我有两行泪,十年不得干。”他呐喊:“不知是血复是魂,化作吴刀切心髓。”他自勉:“努力事前路,勿为儿女悲。”
流放期间,函可倡立了“冰天诗社”,有当时被流放的名士、谪官及隐逸、僧道共三十多人参加。函可创作了大量诗篇,至今留传还有近一千五百首。顺治十六年冬(公元1660年),他病死于沈阳,年四十九岁。康熙十二年,函可的弟子搜集他的诗作,汇成《千山诗集》付刻印行。乾隆四十年,即函可死后一百一十六年,在查禁书大兴文字狱灾动期间,抄出了《千山诗集》。乾隆帝“恐无识之徒目为流淄高品,并恐沈阳地方或奉以为开山祖席,于世道人心甚有关系”。命地方官“查明具实复奏”。于是,凡函可住过的寺庙及双峰寺所遗碑塔,尽行拆毁,连《盛京通志》中所载事迹也逐一删除。所著《千山诗集》、《千山语录》被列入禁书。这位清朝文字狱第一个罹难者,在其死后一百多年,又遭受另一次文字狱的迫害。
3 董妃与董小宛的清宫奇案
清世祖顺治的爱妃董妃,史称很有淑德,深得世祖顺治的宠爱,顺治十七年(即公元1657年)死,追封为皇后,谥孝献。
董妃为何许人也?一些裨官野史写道:董妃名董小宛,为南京秦淮河上的一个名妓,明朝末年,清军攻入南京时,清豫王多铎将董小宛掳到北京,献给清世祖顺治皇帝,并封称董鄂妃,后来不幸夭亡,世祖痛念欲绝,看破红尘,到五台山当了和尚。传奇式的叙述,好像真有那么回事似的。以一个万乘之尊的皇帝,为了一个名妓,竟然放弃锦绣河山,遁入了空门,千古奇谈,莫过于此了。
那么,董妃究竟是谁?
原来董妃即董鄂,也作栋鄂,为满人三等伯鄂硕的女儿,十八岁被选入宫,世祖顺治封其为皇贵妃。顺治十七年(公元1657年)生一子,三个月后因病去世,追封为皇后。
而董小宛,为明末南京秦淮河上的名妓,当时的文人骚客没有不知道她的名字的。小宛名白,字小宛,别号青莲。生于明天启四年(公元1622年),十几岁时沦为妓女,十九岁嫁江南四公子(方以智、陈贞慧、侯方成、冒襄)之一的冒襄为妾。冒襄,字辟疆,号巢民,江苏如皋人,明末副贡,授台州推官不仕。明朝灭亡后,隐居乡里,不仕清朝。董小宛与冒襄的结合,是一桩才子佳人富有诗情画意的故事:
话说明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冒襄慕董小宛之名,二人在南京半塘相见,这时小宛年仅十六岁。三年后,到了崇祯十五年(公元1641年)小宛生病,冒襄特来探望,在病床前冒襄倍加照顾,两人情义日增。经友人钱牧齐从中撮合,十二月小宛脱离风尘,嫁冒襄为妾。这时小宛十九岁,冒襄三十三岁。小宛到冒家后,极尽妇道,贤慧过人。冒襄著《影梅庵忆语》记述很详:“姬(即小宛)在别室四月,荆人(指冒襄原配苏氏)携之归,入门,吾母太恭人与荆人见而爱异之,加以殊眷。幼姑长姊,尤珍重相亲。谓其德性举止,均非常人。而姬之侍左右,服劳承旨,较婢妇有加无己。烹茗剥果必手进,开眉解意,爬背喻痒。当大寒暑,折膠铄金时,必拱座隅,强之坐饮食,旋坐,旋饮食,旋起,执役拱立如初。余每课儿文,不称意,加复楚,姬必督之改削成章,庄书以进,至夜不懈。越九年,与荆人无一言枘凿。至于视众御下,慈让不遑,咸感其惠。余出入应酬之费,与荆人日用,金错家布,皆出姬手,姬不私铢两,不爱积蓄,不制一宝粟钗钿。”
那时候,清兵入境,占领了大半个中国,明朝即将覆灭。江南一带,到处兵荒马乱。冒襄一家离乡逃难,一日数迁。在这战乱的生活中,董小宛随同冒家颠沛流离,受尽了苦痛。冒襄在《梅影庵忆语》中记述道:“巢民携带家口一度逃出盐城外,乱稍定,匍訇入城,夜假宿于方坦庵年伯家,……时当残秋,窗风四射。翌日,乞斗米束薪于诸家。……余则感寒,痢疟沓作矣。横白板扉为榻,去地尺许,积破絮为卫,炉煨霜结,药缺攻补。且乱阻吴门,……又冒险渡江,尤不敢竟归家园,暂栖海陵,阅冬春百五十日,病方稍痊。此百五十日,姬仅卷一破席,横陈榻旁。寒则拥抱,热则披拂,痛则抚摸,或枕其身,或卫其足,或欠身起伏为之左右翼。凡痛骨之所适,皆以身就之。鹿鹿永夜,无形无声,皆存视听,汤药手口交进,下至粪秽,皆接以目鼻,细察色味,以为忧喜。日食粗粝一餐,与吁天稽首外,非跪立我前,温慰曲说,以求我之破颜。余病失常性,时发暴怒,谇诟之至,色不少忤。越五月如一日。每见姬星靥如蜡,弱骨如柴。吾母太恭人及荆妻怜之感之,愿代假一息。姬曰:‘竭我心力,以殉夫子,夫子生,我死犹生也。如夫子不测,余留此身于兵燹间,将安寄托?’更忆病剧时,长夜不寐,莽风飘瓦,盐官城中,日杀数十百人,夜半鬼声啾啸来我破窗前,如蛩如箭,举室饥寒之人,皆辛苦齁睡。余背贴姬心而坐,姬以手固握余手,倾耳静听,凄激荒惨,欷歔流涕。姬谓余曰:‘我入君门整四载,早夜见君所为,慷慨多风象,毫发几微,不邻薄恶。凡君受过之处,余敬之。敬君之心,实逾于爱君之身。鬼神赞叹畏避之身也,冥漠有知,定加默祐。但人生身当此境,奇惨异险,动静备历,苟非金石,鲜不销亡。异日幸生还,当与君敝屣万有,逍遥物外,慎勿忘此际此语。’”这段记述,听来如泣如诉,道出两人的厚义深情。可怜年方二十八岁的董小宛,因积劳成疾,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死去,葬在影梅庵旁。冒襄作《影梅庵忆语》两千四言用以悼之。
自古才子佳人多情义,而董小宛与冒襄给后人留下一段风流佳话。裨官野史将董小宛移植为清世祖顺治的董妃,阴错阳差,混淆了多少人的视听。且不说清朝制度是禁止满汉通婚的。宫内选秀女、选妃,都是在满族人内挑选。董小宛为汉人,又是名妓,何能被选入宫?再则,清世祖顺治与董小宛的年龄相差悬殊。上文说到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董小宛与冒襄结合时,董小宛十九岁,而清世祖福临年仅五岁;董小宛死于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年方二十八岁,清世祖福临才是十四岁的童子。一个十四岁的小皇帝,为何能纳一个近三十岁的妇女为妃呢?细想一下,董鄂妃的译音与董小宛都有一个“董”字,这恐怕就是错把小宛当董妃的一个遽头吧!
4 顺治朝几起笔祸冤案
(1)“皇叔父”与“王叔父”案
清王朝在北京建立中央政权,为健全和稳定全国行政机构,培养维护其统治的官吏,沿习历代王朝惯例,实行开科取士。顺治元年,规定以子午卯西年乡试,辰戌丑未年会试。各县诸生于省城考试,叫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考中者为举人。第二年二月,中考者集齐于京城再考,此叫会试。
顺治二年(即公元1645年)为清王朝第一次乡试,河南省乡试于八月初九日首场,十二日二场,十五日末场。三场完毕,发现中举者中竟有人将“皇叔父”写成“王叔父”。因为顺治元年十月,皇帝福临在北京登基,表彰摄政王多尔衮对清朝入主中原的功勋,认为其功“此皆周公所未有而叔父过之”。特颁诏加封多尔衮“为叔父摄政王,锡之册宝,式昭宠异”。因此,多尔衮应称为“皇叔父摄政王”。考卷中将“皇叔父”写成“王叔父”,对当时权势鼎盛的多尔衮来说,一是不敬天子帝王,二是轻视摄政王。就这样,负责此次考试的主要考官欧阳蒸、吕云藻全部被革职,并交由刑部问罪。
(2)坊刻制艺序案
顺治初年,清廷忙于战争,文网之事,尚未被重视,且新旧朝代更迭,规章制度尚待确立,胜朝遗民士子对新朝并不顺服。顺治五年(即公元1648年)四月,大学士刚林有“直纠悖乱坊刻以正人心”疏,发起又一桩文字狱。
刚林,满洲正黄旗人,精通汉文,天聪年间以汉文应试中举,崇德元年授国史院大学士。入关后,与范文程等参与政事,依附摄政王多尔衮。刚林于疏中称,因以汉文教授子孙,发觉坊刻选文“皆悖谬荒唐,显违功令,已令人不胜骇异”。尤其所书“制艺序”,“只写丁亥干支,并无顺治年号,以尊一统,历代皆然,目无本朝,阳顺阴违,逆罪犯不赦之条”。于是定谳,将有关人员毛重倬、胥庭清、史树骏、缪慧远等均置于法。当时礼科杨栖鹗遂有请正文体一疏,要求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以此控制出版权限。
(3)黄毓祺复明诗词案
黄敏祺,字介之,号大愚,明天启元年贡生,江苏江阴县人,性忠义慷慨,素有文誉,尤善禅学、诗词,知交遍国内,家产占半江城。顺治二年,清军攻打江阴,他破家抒难,城陷后亡命淮南,曾前后接受南明鲁王监国,唐王隆武的官职,筹划义师抗清屡败。顺治四年,易姓埋名,隐居于寺院,创作不少诗篇,表示“纵使逆天成底事,倒行日暮不知还”的决心。
顺治五年(即公元1648年)春,黄毓祺在泰州被人告发,搜获原南明鲁监国颁给旧铜印一颗,诗集一本,被捕者除黄毓祺外,还有其友人薛继周等人。黄毓祺的诗集,和他的行动一致,当然是要恢复明朝,其中不乏“悖逆”之词。他的狱写供词,直言不讳,称:“道重君亲,教先孝弟,某逃禅已久,岂有宦情?义愤激中,情不容己,明主嘉诚,遣使授职,招贤选士,分所应然。衰愦旷官,死有余责。”三月被解送江宁(南京)监狱。凤阳巡抚陈之龙疏奏,并以回籍之江南名士钱谦益曾留黄毓祺宿其家,且赞助金五千两招兵等情入奏。四月得旨,“黄毓祺著正法”,其有关人等由地方官查拿究罪,其子两人依律发旗下为奴,并诏命江南总督马国柱审讯钱谦益。
钱谦益,常熟人,原为南明弘光朝礼部尚书,谙悉朝典,博学工词章,著述颇多。清兵下江南,钱谦益迎降,清廷命以礼部侍郎管秘书院事,又充修明史副总裁。顺治三年六月以病回籍。摄政王疑有异心,令抚按常视疾以告。黄毓祺案发,钱谦益至江宁诉辩,言“图报不遑”,况年已七十,奄奄余息,行动且靠人扶掖,岂有他念,恳请马国柱为之开脱。恰好首告钱谦益从逆之盛名儒逃匿不敢对质,且黄毓祺已病死狱中,马国柱便以钱与黄素不相识定谳,具疏为其解罪释归。据一当时人材料称,钱谦益用贿三十万两才得免罪。
黄毓祺的诗词已毁失不可收集,入狱时的“反诗一本”,可能是《小游仙诗》(黄介之自订)。他在自跋诗后曰:“余渡江后,诗皆为取去,只存《小游仙》四十二章,海陵狱中多索书者,聊以此应之。”剩下诗六章,加了小注,交付看门人邓大临偷偷送出,至今留传下来仅此六首。黄毓祺在狱中病死,按律戮其尸,邓大临赎其遗体归葬。
(4)《怀旧集》手钞本案
冯舒,字已苍,江苏常熟人,明季诸生,擅长文学,家多藏书,又极有学识。据县志记载,他为人豪爽,心直口快,嫉恶如仇且不畏权势,庶吉士太仓人张溥与张采创立复社,联络吴、越文人雅士,曾招请冯舒,他因觉得耻居人后,秀才争气,拒不参加。著有《默庵遗稿》、《凡空集》、《北征集》、《浮海集》、《避人集》、《幽违集》、《怀旧集》等。
时常熟县令瞿四达,贪赃枉法,民怨沸腾,诸生黄启耀等上告县令贪状。因冯舒对县中钱粮开支弊端了如指掌,瞿四达以为告状出自冯舒的手笔,怀恨在心,利用冯舒《怀旧集》手钞本自序中只书“太岁丁亥”,不列写清朝国号年号,并摘其诗中忌讳语,坐以讥讽毁谤本朝之罪,最后将冯舒杀死于狱中。
冯舒为钱谦益的密友。崇祯十年,常熟人张汉儒参礼部右侍郎钱谦益、科臣瞿式耜:“喜怒操人才进退之权,贿赂握江南生死之柄。”“甚至侵国帑,谤朝廷,危社稷。”于是将钱、瞿逮捕下锦衣卫狱。钱谦益托冯舒求援于大学士冯铨,加上太监曹化淳的干预,才免于一死。然而瞿四达从来依附于钱谦益,自称为钱谦益的门人。冯舒之狱落于瞿四达之手,钱谦益竟不为其说情,士林该以此事骂钱谦益。
(5)张缙彦诗序案
张缙彦,字坦公,河南卫辉新乡人,明崇祯辛未进士,升官到兵部尚书。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农民军攻打北京,他会同太监曹化淳开门迎降,后不被重用,于是南归。顺治元年,清军南下,彼赴固山额真叶臣军前纳款。南明弘光朝立,又援以总督,惧逃隐匿。顺治二年复受洪承畴招降。顺治九年因荐赴吏部考核,顺治十五年官至工部侍郎,十七年甄别降授江南徽宁道。六月,都察院左都御史魏裔介劾奏大学士刘正宗阴毒奸险,结党攀附,蠹国乱政一案,其中罪状之一,即“正宗莫逆之友为张缙彦、方拱乾。缙彦外贬,拱乾流徙,正宗之友如此,正宗为何如人耶?”“且缙彦序正宗之诗曰:‘将明之才’,其诡谲尤不可解。”于是,张缙彦诗序案发,顺治帝立命令刘正宗、张缙彦回奏。
所谓“将明之才”,据刘正宗回奏,“此语诚似诡谲,然臣现存诗稿,缙彦序中未见此语也”。其实他把原稿扯毁灭迹,想以此混蒙欺瞒。可见,告发者与被告者都认为此语的要害乃“恢复明朝栋梁”,关系非浅。顺治十七年(即公元1660年)八月,湖广道监察御史肖震又奏劾张缙彦:“守藩浙江,刻有《无声戏》二集一书,诡称为不死英雄,以煽惑人心。”即将张缙彦解官逮押至京师。顺治帝命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审议具奏。
审讯时,张缙彦承认为刘正宗诗作过序,序中“将明之才”出自诗经,西汉书彦真卿墨刻所载。但又谎称曾送与魏裔介、林起龙、张瑃、王熙等人,未送刘正宗;且原为草稿,后又改写一篇,刻与未刻不知道,尚未成书,不曾遍送与人。及至用刑,才供已送刘正宗。议政王大臣会议认为,“‘将明之才’一语,即系诗经、西汉书颜真卿墨刻所载,若非有意借用,何不即行承认,乃巧辞欺饰,实有诡谲之意,叵测之心。”张缙彦“以诡谲言词作为诗序,煽惑人心,情罪重大”,应立斩。十一月初十日顺治帝下旨:张缙彦本当依拟处斩,现从宽免死,著革职,追夺诰命,籍没家产,流放宁古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