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一)国外研究动态

1.农村金融发展的支农效果研究

国外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农村金融发展对于农民收入的影响。Schumpeter(1969)的研究发现农业技术进步与创新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使得农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外很多学者研究发现,农村金融深化程度和规模可以显著促进农户的收入水平的提高,他们之间呈现强烈的正相关关系(King and Levine,1993;De Gregorio and Guidotti,1994)。另外,国外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储蓄投资转化水平可以提高投资转化效率,农村金融市场通过投资转化效率的提高而不断地进行深化,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不断增长(Bencivenga and Smith,1991;Jappelli and Pagano,1993),进而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Greenwood and Jovanovic,1990)。

Stiglitz(1996)通过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分析,认为政府应该适当介入农村金融市场,这是因为农村金融市场的完全竞争状态只是一个较为理想的状态,要想达到这种较为理想的状态,必须由政府出面解决由于过度竞争或者完全垄断造成的市场混乱,以及要对失效的市场进行补救,继而缓解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的高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Yousif(2002)通过对农村金融的研究发现,农村金融需要外部政策性资金的注入,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并且需要非营利性的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来分配农村地区资金,以达到缓解农村贫穷的目的。另外,必须降低农村地区贷款的利率水平,以缩小农业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差距。

虽然,Stiglitz(1996)和Yousif(2002)认为政府应该适当介入农村金融市场,对失效的市场进行补救,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达到缓解农村贫穷的目的。但是有部分学者通过研究则认为,农村金融并不需要外部政策性资金的注入,因为农村居民自己具有一定的储蓄能力,也没有必要降低农村地区贷款的利率水平,降低农村地区贷款的利率水平,会使得农户并不愿将资金存入农村金融机构,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村金融深化和发展。

2.农户借贷行为及其对农户福利的影响研究

关于农户借贷渠道选择及其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Zeller(1994)对马达加斯加地区的农户进行实地调研,并采用Probit模型通过分析该地区农户的借贷经历发现,农户性别是影响马达加斯加地区的农户是否能从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主要因素,农户的收入来源与农户的贷款申请意愿呈现强烈的正相关关系;此外,研究还发现,在1990~1992年间马达加斯加地区有过正规金融组织贷款经历的农户占调研农户的69.3%,其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主要用途是农业机械、生产投入、养殖经营等生产经营性投入,此部分用途占借贷资金总额的78%;而在1990~1992年间该地区有过非正规金融组织贷款经历农户比例则高达96.3%,其从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主要用途是教育、疾病、交际等生活消费性支出,此部分用途占非正规金融机构借贷资金总额的64%;同时具有正规金融部门获得贷款经历和非正规金融组织贷款经历的农户占样本农户的63.4%。Ravi S.(2003)通过对印度农户借贷渠道选择的分析,构建随机效用的均衡排序模型发现,家庭总收入、土地面积和受教育水平是影响印度农户信贷渠道选择的重要因素;研究还发现,印度喀拉拉邦的贷款农户中有80%以上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其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主要用途是购买收割机、拖拉机、播种机等;而在印度北方邦的贷款农户中,有70%通过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其从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主要用途是教育、食物和住宿等生活消费支出。

关于农户借贷方式的研究。国外农村金融市场中主要有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两种贷款方式,其中农村金融市场中的担保贷款又分为保证担保贷款和抵押担保贷款,担保贷款也是目前各个国家农户贷款主要方式。对于农村金融机构而言,农村金融机构需要农业经营主体(尤其是农户)提供足够的抵押质押品(Hoff and Stiglitz,1990;Conning,2005),但是多数农户并不具有有效的抵押品,而阻止了部分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进而转向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基于此,农户对抵押担保贷款的评价并不高;而随着联户联保形式的担保贷款出现,尤其是格莱美银行出现之后,农户更加青睐于通过联户联保的形式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在马达加斯加有77%的农户通过联户联保的贷款方式,获得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Zeller M.,1994)。

对于农户借贷对其福利影响方面,学术界并未得出较为一致的结论。部分学者认为农户借贷对农户福利增长并无益处。Crepon et al.(2014)通过对摩纳哥借贷农户的分析,发现借贷可以使农业、畜牧业等家庭农业经营收入增加,但是外出务工打零的工作收入减少,所以贷款并不能增加借贷户的总体收入。Angelucci et al.(2015)运用墨西哥康帕图银行的借贷户数据,分析发现扩展信贷供给对家庭总收入、经营活动收入、打工收入以及消费支出均没有明显影响。Duff et al.(2013)通过分析印度小额贷款户,发现获得小额信贷成员的消费水平并没有显著提高。对于正规信贷市场,富裕群体通过提供有效的贷款抵押品得以顺利进入,而贫困群体因缺乏抵押担保被排除在外,因此无法享受到金融发展带来的益处,最终导致富者愈富、穷者愈穷(Conning and Udry,2007)。但是,有部分学者认为借贷促进了农户福利的增长。Pitt et al.(1998)利用复杂的动态模型分析了孟加拉国小额信贷对农户的影响,研究发现获得小额信贷的男性使家庭消费支出增加11%,而获得小额贷款的妇女使家庭消费支出增加18%,另外,小额信贷对贫困农户的影响较大。Crepon et al.(2014)认为不同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受到小额信贷的影响存在差异,对于农户而言,尤其是一直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户而言,获得小额信贷会使农户农产品的销售量和支出显著扩大,其农业收入和支出也得以提升。

3.农村微型金融发展及其对农户福利影响研究

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由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较高、农户缺少有效的抵押质押品、农业生产的回报率低以及农户对借贷资金的需求呈现小而散的特征等方面的原因,撤离了农村地区,这些小额资金需求的农户处于信贷市场中的边缘地位,并被排除在传统金融机构之外,因为缺乏有效的抵押质押品而不能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Von Pischke,1999);而农户为了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则将借贷瞄准微型金融机构(Nagarajan and Meyer,2005)。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为了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发展银行在许多国家建立起来,其主要的设立目的是为低收入农户提供生产生活需要的补贴贷款。但是经过多年的实践发展,其并不能显著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最后各个国家的发展银行相继倒闭(Mark Schreiner,2001)[2]。20世纪80年代,为了给农村低收入阶层提供金融服务,在世界银行的推动下,微型金融的创新模式应运而生,并且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的关注和推广(Jonathan Morduch,1998;Aliya Khawari,2004;Nimal A.Fernando,2004;Jonathan Morduch,2005)。

关于农村微型金融对农户福利影响的研究方面。部分学者的研究认为,微型金融可以提高中低收入人口的收入(UNICEF,1997;Wright,2000;Khandker,2001;Morduch and Haley,2002)[3],降低脆弱性(Zaman,2000;Wright,2000;McCulloch,2000),并且帮助贫困农户改善其贫困状况。Gonzalea-Vega(1984)通过分析小额信贷的作用发现,小额惜贷可以减少农户收入差异,进而改善收入分配,而且小额信贷还可以改善农户的资源配置。[4]CGAP(2006)通过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分析,发现世界上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客户高达30亿人。Pischke(2002)通过对小额信贷产品的分析发现,小额信贷的创新改善了信贷人员收入分配,小额信贷也可以改变收入和财富的分配[5]。Remenyi(2000)以11个亚洲国家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这些国家微型金融的分析,发现微型金融机构信贷可以显著提高借贷者的家庭收入水平;而微型金融提供的贷款对于赤贫农户福利的改进并不显著,但是微型金融提供的贷款可以有效提高处于贫困线边缘农户的福利水平[6];另外,通过对印度贷款农户和非贷款农户的对比分析发现,从微型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年平均收入增加了46%,而未从微型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年平均收入增加了24%;通过对斯里兰卡贷款农户和非贷款农户的对比分析发现,从微型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年平均收入增加了15.6%,而未从微型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年平均收入增加了9%;通过对印度尼西亚贷款农户和非贷款农户的对比分析发现,从微型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年平均收入增加了12.9%,而未从微型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年平均收入增加了3%;通过对孟加拉国贷款农户和非贷款农户的对比分析发现,从微型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年平均收入增加了29.3%,而未从微型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年平均收入增加了22%。

虽然有很多学者认为微型金融可以提高中低收入人口的收入(UNICEF,1997;Wright,2000;Khandker,2001;Morduch and Haley,2002),降低脆弱性(Zaman,2000;Wright,2000;McCulloch,2000),并且帮助贫困农户改善其贫困状况。但也有不少学者研究认为,微型金融提供的贷款虽然可以有效提高处于贫困线边缘农户的福利水平,但是其提供的贷款对于赤贫农户福利的改进并不显著(Hulme and Mosley,1996)。John Weiss(2006)通过对贫困人群的调研分析发现,微型金融提供的贷款很难全部提供给贫困农户,微型金融提供的贷款很大一部分被富裕人群占有,即使是通过相关的规章和标准去限制微型金融的贷款途径,但是这一标准在现实中也很难得以很好的实施。即赤贫农户很难从微型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中有效提高其收入水平。Coleman(1999)针对泰国的乡村银行农户调研数据,发现从乡村银行获得贷款的农户主要的贷款用途是进行家庭消费支出,而并未将贷款主要投向农业生产经营领域,采用双倍差分方法对比分析从泰国乡村银行获得贷款农户和未获得贷款农户的收入情况,发现泰国的乡村银行支持农业发展计划并未取得很好的效果,即泰国乡村银行借贷并未显著提高参与农户的收入。

(二)国内研究动态

1.农村金融发展的支农效果研究

对于农村金融发展的支农效果研究方面,国内学者通过分析并未得出一致的结论。部分学者认为农村金融并未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温涛等(2005)基于中国的面板数据,检验了农民收入和农村金融关系,研究发现金融发展并未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朱喜等(2006)和王丹等(2006)分别采用VEC模型和误差修正模型分析了农村贷款投入对农村经济的影响,研究发现农村金融发展长期未能促进农村经济增长。

部分学者认为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姚耀军,2004;江美芳,2011;禹跃军,2011)。禹跃军(2011)和姚耀军(2004)基于全国面板数据,采用VAR模型,分析发现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于农村经济增长,农村金融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江美芳(2011)和杨帆(2009)分别基于江苏省和中国的宏观数据,采用灰色关联模型,分析发现正规金融是农村经济的主要依赖因素,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存在很高的关联度。田杰(2012)基于1883个县(市)的面板数据,通过对农村金融密度与农村经济的实证分析。发现农村金融密度与农村经济增长呈现显著的正相关,东部和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密度与农村经济增长呈现显著的正相关,而中部地区农村金融密度与农村经济增长相关性并不显著。周邦瑶(2014)基于中国省级宏观数据层面,分析了金融改革对农业技术进步的影响,实证检验了金融与农业技术进步关系,发现金融体系改革对农业技术的影响既存在正的结构效应,也存在正的水平效应。

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福利影响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但是学者们关于此方面的研究也并未得出一致的结论。部分学者认为农村金融发展并未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温涛等(2005)和刘旦(2007)基于中国的面板数据,检验了农民收入和农村金融关系,研究发现金融发展并未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而部分学者则认为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具有促进作用。王虎(2006)和杨小玲(2013)分别通过分析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之间关系以及农村金融深化对农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发现,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张鹏等,2009),农村金融深化显著提高了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王小华(2014)采用分位数回归方法,基于中国2037个县域数据,分析发现收入越高的农民更容易获得贷款,而收入越低的农民受到的金融抑制程度越大,农村地区金融抑制现象明显存在。

在农户借贷对其福利影响的研究方面,国内学术界也并未得出较为一致的结论。部分学者认为农户借贷对农户福利增长并无益处。许崇正等(2005)发现信贷投资对农民增收支持不力,其对农户人均收入的影响并不显著。黄祖辉等(2009)的研究结果也论证了在忽视信贷需求的情况下,单纯增加信贷供给无益于促进农户福利增长。王文成等(2012)运用分位数回归模型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进行分析,发现借贷资金对低收入水平农户和高收入水平农户的收入促进作用并不明显。杜金向等(2013)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发现中西部地区的借贷对农户的收入效应为负,而对东部地区农户的收入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

但是,有部分学者认为借贷促进了农户福利的增长。李锐等(2004)分析发现农户的借贷行为显著提升了其福利水平。褚保金等(2009)、李长生等(2015)和李庆海等(2016)分别从信贷配给和约束的视角,研究发现信贷配给和约束对其收入有显著负向影响,随着农户贷款的增加其收入水平也会增加。尹学群等(2011)研究发现农户的农业生产性信贷会显著提升农户的收入和消费支出水平,并对农村经济增长有较显著的促进作用。刘辉煌等(2014)采用多值处理效应模型,研究发现银行贷款和民间借款均对农户的收入水平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曹瓅等(2014)研究发现产权抵押贷款显著增加了农户的家庭年总收入、非农收入、生活消费和生产性支出,农户家庭福利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仲志源(2016)运用VAR模型分析发现农业贷款使农户福利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方面研究

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本身运行方面的研究,学者们主要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及未来的发展方向选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绩效及影响因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对比分析等几个方面展开分析。

其中,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及未来的发展方向选择研究方面,葛永波等(2011)通过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调研,采用层次分析法,分析发现新型机构的服务创新水平、机构知名度、员工素质等是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高晓燕等(2011)和王慧颖(2013)通过村镇银行的实地调研情况,分别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分析影响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指标,研究发现金融创新和政府扶持是影响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杨林生等(2014)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分析,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有效缓解了“三农”融资难的问题。另外,不少学者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方面展开分析和研究(刘萍萍,2012;刘姣华,2014;赵婧瑶,2014)。

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方面,赵丙奇和杨丽娜(2013)通过对浙江省村镇银行的实地调研分析发现,浙江村镇有效解决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状况,但是村镇银行也面临吸储难的困境。曲小刚(2013)的研究发现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不强,村镇银行的分布主要倾向于东部地区。而针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研究方面,农村资金互助社主要存在法律政策不完备(王亦平,2009)、内部管理水平较低(齐良书等,2009)、经营规模相对较小(胡秋灵,2011;卢敏,2012)等问题。

关于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绩效及影响因素方面研究,多数学者集中在村镇银行发展绩效及影响因素方面研究。李鸿建(2010)、王曙光(2009)和董晓林(2014)对村镇银行发展绩效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村镇银行盈利难度大、支农作用有限;不同类型的主发起人设立村镇银行对村镇银行的经营绩效和支农绩效存在显著差异,另外,研究还表明村镇银行的设立取址对其经营绩效的影响也比较显著。

廖继伟(2010)和邵传林(2010)通过对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研究发现,农村资金互助社有效促进了农村资金供给的增加,但是随着农村资金互助社纳入到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范围,其运行效率相较于以前有所下降。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绩效研究方面,李永平(2011)、卢亚娟(2012)、刘志友(2013)和杨虎锋等(2014)则是以小贷公司为调查对象,认为小额贷款公司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增加了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农村地区农户和小微企业均可以从小贷公司获得资金;另外,研究还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类型、外部监管对其社会绩效和财务绩效的影响均不显著,股权集中度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绩效和财务绩效均有显著影响。

3.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果研究

综观已有研究成果,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果方面的研究并不多,学者们主要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能否提高农户信贷可得性、农户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借贷意愿、行为、满意度、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民增收等几个方面反映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果。

部分学者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能否提高农户信贷可得性进行了研究,陈曙莲(2009)和黄惠春(2011)通过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调查分析,发现农村金融的增量改革,即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使得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有效地降低了农户的信贷成本,填补了农村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点,提高了农户信贷可得性,为农村地区形成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供了良好契机。张兵等(2014)以江苏省金融机构和农户为研究对象,分别采用Logit和ATE模型,分析了村镇银行设立对农户信贷可获性的影响。研究发现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对农户信贷可获性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董晓林等(2016)基于江苏省825户农户样本,采用Heckman两阶段样本选择模型,分别从理论层面和实证分析层面,分析了农村资金互助社对农户正规信贷配给的作用。研究发现对于贫困农户而言,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设立使得其信贷可得性有所提高,并且农民资金互助社的“共跻监督”机制能够降低农户信贷配给的程度。

关于农户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借贷意愿、行为、满意度方面的研究,赵雯等(2013)采用Logit模型,分析了陕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两地农户对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意愿的因素。研究发现,利率评价影响高收入水平农户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意愿,贷款便利度和户主年龄影响低收入水平农户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意愿,土地经营面积和贷款服务满意度影响中等收入农户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意愿。郭世辉等(2011)和张松灿(2013)分别采用Logit模型和Logistic模型,分析了试点乡镇农户的借贷偏好及其对村镇银行贷款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农户借贷偏好主要受到农户的生产性资产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影响,户主年龄、性别和家庭收入是影响农户从村镇银行贷款意愿的主要因素。

而针对新型金融机构借贷服务满意度方面的研究,国内有少数学者进行了研究。李桂琴等(2014)通过对不同行业客户的分析研究发现,金融服务、新产品的推出速度、银行的可靠性和产品价格是影响农户商业银行满意度的重要因素。王芹等(2014)采用排序选择模型,基于陕西和宁夏农户样本,分析农户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借贷服务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发现西部地区农户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借贷服务满意度还有待提高,农户更期望从小额贷款公司获得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

关于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民增收方面的研究甚少,孙健(2013)基于宏观数据,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视角,探讨了金融支持与“三农”发展的关系。研究发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对我国“三农”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改善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结构,促进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龙华平(2012)通过对贵州省小额贷款农户的调研分析,发现农户从小额贷款公司获得贷款可以显著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三)国内外研究动态评述

国外方面,通过对国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和分析,发现国外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支农效果研究、农户借贷行为及其对农户福利的影响研究、农村微型金融发展及其对农户福利影响研究几个方面。其中,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及农村微型金融发展的支农效果方面的研究,国外学者并未得出明确一致的结论,即已有研究对农村金融和微型金融发展是否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并没有得出明确一致的结论;而针对农户借贷行为及其对农户福利影响方面的研究,学者们主要集中在农户借贷方式选择、借贷额度、信贷约束及其影响因素方面。

国内方面,众多学者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支农效果方面展开研究,但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影响方面的研究,国内学者也并未得出明确一致的结论;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研究,多数学者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以及与其他金融机构对比等理论层面进行分析,也有部分学者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绩效及其影响因素方面展开研究;关于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果研究,则主要是从农户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借贷意愿、行为以及满意度方面展开,但是分析得较为简单。

从现有文献看,国内外学者有关此方面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为本研究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现有的研究还存在如下不足。

(1)已有的研究多从农村金融发展视角,分析其对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影响,并且针对农村金融发展是否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并没有得出明确一致的结论;

(2)现有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研究,多数学者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以及与其他金融机构对比等理论层面进行分析,而为数不多的实证研究也主要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绩效及其影响因素方面展开;

(3)关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果研究,部分学者从农户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借贷意愿、行为以及满意度等单个方面展开,多运用简单线性回归方法(Logit模型、Pobit模型等),且分析较为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