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研究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目的

本书基于农户微观调研数据,以陕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例,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果。具体研究目的定位为几个方面。

(1)运用博弈论和计划行为理论,从理论方面,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果,构建文章理论分析框架;

(2)运用分层模型,实证检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是否降低了我国西部地区农户的信贷配给(成本和风险信贷配给、完全数量信贷配给、部分数量信贷配给),提高了农户的信贷可得性;

(3)采用Ologit模型和泊松门栏模型,分别探究农户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意愿、信贷额度、信贷服务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

(4)采用多变量Oprobit模型,实证检验农户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之间的关系,并基于此,采用处理效应模型,对比分析不同渠道融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农户福利效应差异;

(5)通过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结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果实证分析结果,提出提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果的政策建议和对策。

(二)研究意义

本书基于农户微观调研数据,以陕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例,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果。此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理论意义

第一,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果的理论分析框架。基于博弈论和计划行为理论,分别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正规信贷可得性影响、农户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满意度、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福利影响三个方面构建本文理论分析框架;

第二,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博弈分析模型。本文在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博弈分析模型的基础上,分析两者之间的竞争关系,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

第三,按照理论框架,结合计量经济学理论和相关计量工具,分别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户信贷可得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意愿及满意度、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户福利进行实证分析,力争有所创新,能为学界开拓研究视角、丰富研究方法。

(2)现实意义

第一,采用分层模型,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覆盖与农户的信贷配给(成本和风险配给、完全数量配给、部分数量配给)和信贷可得性的关系,探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是否降低了农户的信贷配给、提高了农户信贷可得性?此研究对检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广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2007年以来,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状况到底如何?农户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政策的了解情况怎么样?农户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意愿、贷款行为怎么样?农户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满意度评价如何?农户作为农村生产经营的主体力量,其贷款意愿和行为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乃至各项事业发展有着根本性影响。分析农户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意愿、行为、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对于增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检验其支农深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首先采用Multivariate Probit模型分析农户不同农村金融机构融资选择的关系及其影响因素,其次采用处理效应模型(Treatment Effects Model)来分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融资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影响差异。作为农村金融活动的参与主体,农户的选择是落实发展正规融资方式的前提基础,因此,立足于农户视角,分析不同金融机构的融资选择及其对农户福利影响,对评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农效果,继而指导完善其贷款政策具有现实意义。